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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66679T/2021-00107 | 发布日期: | 2021-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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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责任部门: |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名 称: | 关于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育成中心孵化器及配套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宁夏高新软件动漫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报送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育成中心孵化器及配套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宁高软司发〔2021〕2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公司报来的《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育成中心孵化器及配套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项目代码:2107-640901-89-01-354975)。
二、项目实施地点位于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iBi育成中心14号楼内。
三、项目规模及内容:
对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软件动漫园综合楼四层、六层、八层进行装修改造,以满足育成中心企业孵化器的建设要求。总装修面积4515㎡,装修后投用面积约为3549㎡,其中楼梯间、电梯间、卫生间等公共区域面积约为1000㎡。
四、项目建设期限为2021年8月至2021年12月。
五、项目建设审定总投资334.03万元。
六、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治区发改委专项资金及经开区配套资金。
七、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713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八、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你公司要在建设中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请根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项目设计实施方案,抓紧组织施工图设计。工程建设中应严格按照批准建设规模、投资概算实施,如有大的调整需另行报批。项目完工后按规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附件:1.审定总投资概算表
2.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服务局
2021年8月11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