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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MB1862171N/2025-00153 发布日期:2025-12-08
发布机构: 银川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危险化学品和工商贸安全监督管理科
名 称:关于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的通告

关于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全面加强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全力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严查严打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严禁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2.严禁在居民住宅区、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前店后宅”“下店上宅形式存放、销售烟花爆竹

    3.严禁将房屋、车辆、场地等资源出租或发包给无资质单位个人用于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活动

    4.严禁通过互联网平台(如微信、QQ群、抖音、快手等售卖烟花爆竹单位个人严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烟花爆竹

    5.严禁烟花爆竹零售店采购非法、超标违禁产品严禁库存量及品种超出许可证核定范围,严禁流动经营擅自变更经营地点

    6.严禁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严禁利用物流、寄递渠道运输烟花爆竹,严禁违反许可事项运输烟花爆竹。

    7.严禁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8.未经许可从事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涉及刑事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9.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举报电话:

    银川市公安局(110

    银川市应急管理局(0951-6888158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0951-8679813



 银川市应急管理局      银川市公安局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20251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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