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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MB1862171N/2022-0021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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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10-31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2-10-31 |
名 称: | 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防生态环境污染事件的通知 |
各县(市)区安委办,各矿山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树牢底线思维,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全市生态环境风险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坚决防范因隐患整治不力或者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生态环境污染事件,全面推动矿山安全发展、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各县(市)区安委办、各矿山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要清醒认识当前全市矿山领域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以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充分发挥安委办牵头抓总、统一协调、督导落实作用,紧盯可能诱发环境污染事件的矿山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特别突出贺兰山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强化联合检查,坚决杜绝因事故隐患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彻底引发环境污染事件。
二、深刻汲取教训,扎实开展隐患排查
各矿山企业要深刻汲取平罗县崇岗园区环境污染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生态保护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可能造成环境污染事件的安全生产隐患点,加大排查整治力度,抓紧整改,补齐短板。煤矿方面,重点排查蓄水池等坝体是否存在渗漏现象和溃坝风险;储煤场是否按标准建设,防洪设施是否齐全、完好,导流渠是否畅通;煤矸石排放场导流渠、拦矸坝边坡是否稳固,排洪沟是否有杂物、是否存在不畅通情况。非煤矿山方面,重点排查是否严格控制边坡参数,确保台阶高度、坡面角、安全平台宽度和最终边坡角等;是否严格按设计进行爆破,减少爆破作业对边坡稳定性的影响;是否按设计要求规范管理排土场;是否按规定制定边坡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稳定性专项分析;是否按规定排放生活废水。
三、强化行政执法,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各县(市)区安委办要严查严处威胁环境安全的安全生产非法违规行为,坚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对未批先建、无证照或证照失效非法生产及超能力、超强度生产的矿山企业实施上限执法,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四个一律”打击措施。对不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不履行重大设计变更审批程序、不按时进行安全现状评价、不按期进行专项评价、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落实技术和管理措施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等行为,一律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切实压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和生态保护主体责任,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实现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双达标、双安全。
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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