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内容快速切换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应急管理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双随机一公开”
索 引 号: | 640100-125/2020-00089 | 发布日期: | 2018-07-23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应急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应急管理局 |
名 称: | 关于2018年上半年各县(市)区安监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情况的通报 |
各市(县)区安监局: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安监部门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按照年度执法计划部署有序开展执法工作,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大力创建机构队伍规范化建设,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执法检查情况。各县(市)区安监局均制定了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复,严格按照执法计划开展年度执法检查。上半年,全市安监部门共执法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692家。
(二)行政处罚情况。上半年,各县(市)区安监局实施行政处罚案件15起,罚款39.688万元。其中,兴庆区2件,罚款21.88万元;金凤区1件,罚款1万元;永宁县9件,罚款15万元;灵武市2件,罚款2.5万元。
(三)事故调查处理情况。上半年,各县(市)区负责组织调查的事故6起,到期事故中,贺兰县“4·20”事故未按期结案。
二、存在问题
2018年上半年,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有序开展,按进度完成了执法计划,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共性问题。
一是执法力度不够。各单位惯用的行政处罚手段为责令限期整改,没有对违法行为给予经济处罚,致使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法成本基本为零,只检查不执法情况仍然存在,执法效率不高,西夏区、贺兰县未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是执法不规范。一些监管监察人员到企业检查没有按照检查的程序进行操作,对现场发现出的一些隐患只是口头上督促企业整改,没有开具任何执法文书,至于企业是否整改到位一概不清,导致执法检查流于形式,没有形成闭环。
三是工作态度不严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有关执法信息的报送还未实现全覆盖,还有大量行政执法数据游离于系统之外,有些地区虽然按规定时限及时报送,但填写的内容也不规范,一些地区甚至有漏填执法信息等现象。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执法监察工作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是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最有力的手段。各县(市)区安监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执法监察工作,要将执法工作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结合本地区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规模、状况及今后产业发展趋势等情况,配齐配强执法人员,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从人力、财力、物力上为执法监察工作提供保障。
(二)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执法工作上新台阶。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安,充分发挥执法拳头和尖刀作用,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效维护安全生产的法治秩序。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依法落实“四个一律”打击治理措施和停电、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要加大处罚力度,年内在处罚企业数量上要有新提高,在处罚力度上要有新突破,做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下半年,要突出对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重点环节、高危作业、高风险部位的监察执法,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涉及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去产能”的企业,要认真做好监察执法,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要以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执法业务技能为核心,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组织举办业务培训,积极开展岗位大练兵、案卷评查、案例分析、执法交流等各项活动,着力解决工作中敢抓、能抓、会抓安全工作的问题,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银川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