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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5/2021-00098 发布日期:2021-06-22
发布机构: 银川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应急管理局
名 称:银川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一次专项检查督导情况的通报

银川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一次专项检查督导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苏银产业园应急管理部,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部,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建党百年华诞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一次专项检查督导工作的安排部署,深入推进我市“安全百日会战 喜迎百年华诞”安全生产和灾害防御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按照《自治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联合监管机制(试行)》要求,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一次专项检查督导(简称专项检查督导)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专项检查督导基本情况

按照自治区专项检查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办公室部署要求,5月17日我市立即建立市级工作协调机制,抽调应急和消防部门骨干力量组建专项工作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和调度本辖区联合检查执法工作。5月18日起,联合检查组聘请专家深入企业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三年行动整治任务进展情况隐患问题整改和举一反三情况。6月9日至11日,按照应急管理厅异地交叉互查要求,石嘴山市应急管理局和消防救援支队带领专家分为2组对我市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了专项检查。在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检查督导过程中,县(区)、园区安排专人全程协同配合,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企业对问题隐患立查立改、边查边改,检查组对问题突出的企业进行现场约谈;市专项工作办公室定期梳理隐患台账,对所有重大危险源企业形成“一源一清单、一企一档案”要求属地应急管理部门针对企业的问题隐患及时下达执法文书,并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此次专项检查督导,银川市应急管理局和消防救援支队全覆盖检查全市17家重大危险源企业,查出企业安全隐患170条。异地交叉互查中,石嘴山市应急管理局和消防救援支队抽查我市8家重大危险源企业,查出企业安全隐患87条,其中重大安全隐患4条。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通过专项检查督导发现,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短板,各县(市)区、园区和企业要高度重视,引以为戒。

(一)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落实有差距。绝大部分企业都按要求进行了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公示,但是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各企业普遍缺少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履行包保责任制职责的记录。有的企业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公示很不规范,如宁夏德圣亚科技有限公司仅在原有的重大危险源告知牌上张贴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的纸条代替包保责任制公示,存在明显的敷衍应付现象。

(二)档案资料、安全管理制度内容与实际情况及厂区现场不一致。企业档案资料和操作规程、工艺卡片等制度内容存在与生产现场实际不符的现象,指导性和操作性不强,安全过程管理未严格遵照制度规程执行。如宁夏欣奥化工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与包保责任制里的甲醇储量不一致,工艺卡片上无重大危险源罐区储罐的相关工艺参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银川石油分公司银川油库可燃气体检测器报警处置记录填写几乎全部为误报,经询问操作人员,与实际不符;抽查该企业2月23日、3月23日应急演练记录,评估内容完全重复,与实际不符。

(三)特殊作业管理仍不规范。宁夏哈纳斯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一张动火作业票存在代签行为。抽查银川金正源商贸有限公司过往一个承包商作业资料,电焊工提供的作业证不符合要求,作业人员应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融化焊接与热处理)。

(四)消防设施、设备及时有效性存在突出问题。宁夏宝庆实业有限公司消防稳压系统未投入使用,消防水管线稳压泵未投用,消防水管网压力只有0.05MPa。宁夏哈纳斯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测试消防水时消防线路漏水。宁夏磐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球罐区试喷淋前需要手动开启多道阀门,存在明显延时喷淋现象。个别企业仍然存在消防控制室无专人值守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紧盯隐患整改,切实发挥专项检查督导效用。各县(市)区、园区要指导企业对照问题隐患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部门,紧盯不放,及时下达执法文书,闭环管理。各有关企业要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企业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全员责任,上下合力,狠抓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做好隐患整改工作,要举一反三,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有效杜绝问题反弹。问题隐患整改完成后,及时提出验收申请,由各县区、园区应急管理部门及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验收。

(二)加强执法跟进,严肃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各县(市)区、园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强化执法检查,敢于动真碰硬,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处罚;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以及发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企业,要依法关闭取缔;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隐患整改的,要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发现未经许可从事危化品储存的要立即停产,并封闭和拆除非法储存设施。问题严重的要按照《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三)认真学习领会,推广专项检查督导做法经验。各县(市)区、园区应急管理部门要认真研判此次专项检查督导发现企业的共性和突出问题,分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过程中普遍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在今后工作中突出执法检查重点,促进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履行包保责任制规定的各项职责。加强企业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聘请专家进行工艺、仪表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加强特殊作业管理,强化制度指导性和操作性,落实技术防范措施,杜绝企业档案资料和操作规程、工艺卡片等制度内容与生产现场实际不符的现象。三是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依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定期组织应急预案培训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转。四是引导企业向石嘴山市、中卫市的国务院安委办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企业学习其好的经验做法,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请各县(市)区、园区将全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一次专项检查督导隐患整改情况表(见附件)统计完善后于6月24日12:00前报市应急管理局。

附件:全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一次专项检查督导隐患整改情况表



                银川市应急管理局

                 2021622

(联系人:王俭,联系电话:6888687,邮箱nx_ycajj@126.com)

附件:

银川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一次专项检查督导情况的通报.doc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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