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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MB1862171N/2023-00450 发布日期:2023-10-31
发布机构: 银川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调查评估统计与宣教科
名 称:银川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3年1-9月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情况的通报

银川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3年1-9月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园区应急管理局(部):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现将全市2023年1-9月各级应急部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情况通报如下(以下数据截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系统):

一、基本情况

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十五届八次全会决策部署,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今年1-9月份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力度与2022年同期相比有所提升,没有县区发生执法监督“零处罚”现象,执法“宽松软”现象有所改善。

(一)执法检查情况

1-9月,全市应急管理部门共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1456次,同比(与2022年同期相比,下同)上升3.1%,其中市本级150次、兴庆区328次、金凤区130次、西夏区244次、永宁县246次、贺兰县177次、灵武市181次;现场执法检查生产经营单位548家,同比下降4.03%。

三季度,全市共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487次,环比二季度上升17.35%,其中市本级38次、兴庆区91次、金凤区31次、西夏区115次、永宁县82次、贺兰县51次、灵武市79次。

地区

1-9月份执法
检查次数(次)

 同比增长率

三季度执法
检查次数(次)

环比二季度
增长率

市本级

150

40.19%

38

-7.32%

兴庆区

328

-24.25%

91

-15.74%

金凤区

130

-32.64%

31

-6.06%

西夏区

244

17.31%

115

61.97%

永宁县

246

79.56%

82

17.14%

贺兰县

177

-4.32%

51

10.87%

灵武市

181

21.48%

79

71.74%

(二)行政处罚情况

1-9月,全市实施行政处罚129次,同比上升17.27%,其中市本级51次、兴庆区6次、金凤区26次、西夏区7次、永宁县16次、贺兰县9次、灵武市14次。

三季度,全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共进行33次,环比二季度下降15.83%,其中市本级22次、兴庆区0次、金凤区6次、西夏区0、永宁县0次、贺兰县2次、灵武市3次。

地区

1-9月行政处罚次数(次)

同比增长率

1-9月处罚率

三季度行政处罚次数(次)

环比二季度
增长率

市本级

51

112.50%

34%

22

633.33%

兴庆区

6

-60.00%

1.83%

0

-100.00%

金凤区

26

766.67%

20.00%

6

50.00%

西夏区

7

-53.33%

2.87%

0

-100.00%

永宁县

16

23.08%

6.50%

0

-100.00%

贺兰县

9

-72.73%

5.08%

2

-60.00%

灵武市

14

100%

7.73%

3

-57.14%

(三)实施罚款情况

1-9月,全市实施罚款总额1351.2万元(监督罚款882.3万元、事故罚款468.9万元),同比上升38.25%,其中市本级721.25万元(监督罚款600.6万元、事故罚款120.65万元)、贺兰县47.9万元(全部为监督罚款)、兴庆区28万元(全部为监督罚款)、西夏区21.95万元(全部为监督罚款)、灵武市210.63万元(监督罚款119.2万元、事故罚款91.43万元)、永宁县51.45万元(全部为监督罚款)、金凤区270.02万元(监督罚款13.2万元、事故罚款256.82万元)。

三季度,全市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共处罚款332.95万元,其中市本级273.55万元、金凤区46.9万元、灵武市9.5万元,贺兰县3万元,其他县、区处罚金额为0。

地区

1-9月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一季度行政

处罚金额

(万元)

二季度行政

处罚金额

(万元)

三季度行政

处罚金额

(万元)

1-9月罚款收缴率

市本级

721.25

432.3

15.4

273.55

68.40%

兴庆区

28

20

8

0

100.00%

金凤区

270.02

160.16

62.96

46.9

60.50%

西夏区

21.95

4.6

17.35

0

100.00%

永宁县

51.45

0.25

51.2

0

31.00%

贺兰县

47.9

5.9

39

3

84.30%

灵武市

210.63

48.82

152.31

9.5

100.00%

二、存在问题

1-9月份全市应急管理部门严格落实年初制定的执法计划,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执法成效显著,圆满完成了各项执法活动,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执法保障。但个别县、区应急管理部门依然存在属地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行政执法没有力度、执法成效没有显现、安全生产执法惩戒震慑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等问题,执法“宽松软”现象依然存在。

(一)红线意识未筑牢,行政执法力度不大。从2023年前三季度统计数据看,我市大部分县级应急部门能够按照要求积极主动严格执法,但个别县级应急部门执法检查企业数量少、立案起数少、罚款数额少,执法主动性不强,安全生产执法惩戒震慑作用发挥不够明显。从统计表看,兴庆区、西夏区、永宁县在三季度行政执法监督“零处罚”,“只检查,不执法,只执法,不处罚”的现象依然存在。

(二)监管职责未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不强。前三季度,我市共进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1456次,同比上升3%。进行行政处罚129次,同比上升17.27%,行政执法各项数据处自治区前列,总体保持安全监管良好势头,但是县、区的执法力度差距较为明显。前三季度,兴庆区、金凤区、贺兰县执法检查次数同比均有所下滑,兴庆区、西夏区、贺兰县行政处罚次数同比下降分别为60%、53.33%、72.73%,执法较好地区与落后地区监督罚款差距有40倍之余,部分地区执法检查企业数与行政处罚案件数均远低于平均数值,处罚力度明显偏软,属地监管责任压得不实,执法主体责任压得不紧。

(三)信息录入不规范,执法统计数据不实。部分县、区仍然不重视执法统计工作,基础数据填报不严肃,致使执法信息录入不及时、覆盖不全面、漏填执法信息、出现逻辑错误等现象依旧存在,例如,永宁县、贺兰县查处重大事故隐患数少于整改完成数。8月份自治区“互联网+执法”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情况指出,“银川市、金凤区执法检查次数为0;银川市、西夏区、金凤区、永宁县、处罚次数为0。”反映出执法统计工作中践行自治区对银川市“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做好表率”工作要求不充分,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的“辛苦指数”未有效体现,大量行政执法数据游离于系统之外的问题较为突出,影响全市监督检查率和立案率。

三、工作要求

(一)扛实安全生产责任。全市应急管理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银川市委十五届八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安全生产“1+37+8”+“1”系列文件落地见效。严格按照自治区、银川市党委、政府有关部署要求,以高的标准、实的举措、硬的作风扎实做好执法检查统计各项工作,全力迎接2023年度国务院安委会对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巡查考核。

(二)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力度,扭转行政处罚力度减弱的局面,特别是要加大事前执法力度,放大执法效应,强化警示震慑效应,杜绝“只检查、不执法”“重检查、轻处罚”现象。要通过严格执法,让企业逐步形成遵法、守法、畏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习惯和自觉。

(三)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要以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执法业务技能为核心,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组织举办业务培训,积极开展岗位大练兵、案卷评查、案例分析、执法交流等各项活动,着力解决不会执法、不想执法、不敢执法的问题,不断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四)规范填报执法数据。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要明确具体科室具体人员负责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制度》要求,督促、及时准确填报执法系统各项统计报表,定期开展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坚决杜绝因执法统计再次被上级单位点名通报现象。

各县、区行政执法系统应用和执法计划执行情况纳入2023年度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长期落后和“零处罚”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将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通过上述手段仍无明显效果的,将通报所在县(市)区政府,建议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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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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