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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MB1862171N/2023-00454 发布日期:2023-11-05
发布机构: 银川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名 称: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枣泉煤矿)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枣泉煤矿)

处罚要素名称

内 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宁(银)煤安罚〔2023〕101021号

案件名称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枣泉煤矿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违法案

  

违法事实

2023年8月23日,银川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按照年度监管执法计划对枣泉煤矿进行检查,发现该煤矿存在以下涉嫌违法违规问题隐患:

1、14采区辅运下山延伸段掘进迎头甲烷传感器利用;2.0%CH4甲烷标气进行瓦斯电闭锁试验,断电后,未实现自动与应急广播、通信系统应急联动功能;2、22采区消防材料库有消防材料26种,《煤炭矿井设计防灭火规范》(GB51078-2015)规定井下消防材料库应配备38种,缺少灭火岩粉、矿车、分流管、集流管、喷嘴、救生绳等物品;3、该矿枣.FZ001无轨胶轮车用来运送炸药、雷管,但车身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识;4、该矿14采区辅助运输下山掘进工作面使用的2×45KW局部通风机于2022年8月15日入井开始使用,截至检查之日(2023年8月3日),未进行过升井检修。

  

处罚依据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六条等法律法规规定。

处罚类别

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枣泉煤矿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9164000067043764X3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  兵

处罚结果

综上,对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枣泉煤矿作出罚款一十一万六千元(11.6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11月3日

公示截止日期

2026年11月3日

处罚机关

银川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信息提交科室

银川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法制机构审查意见

1.行政执法主体适格,具有管辖权;2.本案违法行为的事实认定基本清楚,证据确凿;3.法律依据适用准确;4.执法程序基本符合法定程序;5.自由裁量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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