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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MB1862171N/2024-00001 | 发布日期: | 2024-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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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应急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名 称: |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柳红弟) |
处罚要素名称 | 内容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银)应急罚〔2023〕195号 |
案件名称 | 宁夏八方基业工程有限公司承包金凤区正源街与宝湖路交叉口快速化改造工程“8·26”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案-对柳红弟行政处罚案 |
违法事实 | 2023年8 月 26 日下午 14 时许,宁夏八方基业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正源街与宝湖路交叉口快速化改造工程施工作业现场,一台旋挖钻机在挪移工作面时失稳倾覆,发生一起一般机械伤害事故,造成 2 人受伤(1 人轻伤,1 人轻微伤)。 经查,柳红弟担任项目总包单位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负责项目全面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不到位,管理不严,监督不力,对此事故负主要管理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
处罚类别 | 行政处罚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柳红弟 |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 642224********1812 |
处罚结果 | 处人民币7.56528万元(七万五千六百五十二元八角)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12月22日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6年12月22日 |
处罚机关 | 银川市应急管理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
信息提交科室 | 银川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制机构审查意见 | 主体适格。本案的违法行为事实基本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行政处罚程序合法,自由裁量适当。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