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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MB1862171N/2024-00005 发布日期:2024-01-02
发布机构: 银川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名 称: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张宝)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张宝)

处罚要素名称

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银)应急罚〔2023〕194号

案件名称

宁夏八方基业工程有限公司承包金凤区正源街与宝湖路交叉口快速化改造工程“8·26”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案-对张宝行政处罚案

违法事实

2023年8 月 26 日下午 14 时许,宁夏八方基业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正源街与宝湖路交叉口快速化改造工程施工作业现场,一台旋挖钻机在挪移工作面时失稳倾覆,发生一起一般机械伤害事故,造成 2 人受伤(1 人轻伤,1 人轻微伤)。

经查,张宝担任项目总包单位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安全技术交底不彻底、进场人员培训不全面、未发现问题隐患并制定整改措施,对此事故负直接管理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五)项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

处罚类别

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张宝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640382********1919

处罚结果

处人民币8.280685万元(八万二千八百零六元八角五分)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12月22日 

公示截止日期

2026年12月22日

处罚机关

银川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信息提交科室

银川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法制机构审查意见

主体适格。本案的违法行为事实基本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行政处罚程序合法,自由裁量适当。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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