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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MB1862171N/2024-00099 发布日期:2024-04-19
发布机构: 银川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名 称:行政处罚信息公示(银川艾森达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银川艾森达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

处罚要素名称

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银)应急罚〔2024〕22号

案件名称

银川艾森达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超量储存等行政处罚案

违法事实

1、危险化学品超量储存。

2、储存危险化学品,未采取有效措施,存在安全事故隐患。

处罚依据

分别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

处罚类别

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银川艾森达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91641100MA76CM8J76

法定代表人姓名

戴玮明

处罚结果

决定对银川艾森达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第(一)项、第(二)项违法事实分别裁量、合并处罚,作出罚款人民币65000元(陆万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4月18日

公示截止日期

2027年4月17日

处罚机关

银川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信息提交科室

银川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法制机构审查意见

主体适格。

本案违法行为的事实基本清楚,证据确凿。

适用法律正确。

行政处罚程序合法。

自由裁量适当。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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