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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MB1862171N/2024-00102 发布日期:2024-04-19
发布机构: 银川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名 称: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贺兰县桃林北街利来烟花鞭炮经销部)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贺兰县桃林北街利来烟花鞭炮经销部)

处罚要素名称

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银)应急罚〔2024〕28号

案件名称

贺兰县桃林北街利来烟花鞭炮经销部

超量储存烟花爆竹行政处罚案

违法事实

超量储存烟花爆竹。

处罚依据

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

处罚类别

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贺兰县桃林北街利来烟花鞭炮经销部

行政相对人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92640122MA76ED939L

法定代表人姓名

马秀萍

处罚结果

针对此违法事实,经裁量后,决定对该经销部作出罚款人民币28000元(贰万捌仟元)的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查封扣押的烟花爆竹作出解封决定(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另行出具),对其中638箱合法来源烟花爆竹(有检封标识)予以返还,对公安机关委托该经销部代为储存的烟花爆竹(无检封标识)转交宁夏供销社日杂鞭炮有限公司保管,后期交由公安机关统一处置。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4月18日

公示截止日期

2027年4月17日

处罚机关

银川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信息提交科室

银川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法制机构审查意见

主体适格。

本案违法行为的事实基本清楚,证据确凿。

适用法律正确。

行政处罚程序合法。

自由裁量适当。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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