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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MB1862171N/2024-00227 发布日期:2024-09-30
发布机构: 银川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名 称: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审核表(宁夏怡宁职业培训学校)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审核表(宁夏怡宁职业培训学校)

处罚要素名称

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银)应急罚〔2024〕107号

案件名称

宁夏怡宁职业培训学校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违法行政处罚案

违法事实

未按教学大纲规定组织教学培训;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

处罚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0号第二次修正)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

处罚类别

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宁夏怡宁职业培训学校

  

行政相对人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52640000MJX167061H

  

法定代表人姓名

果贵玲

处罚结果

针对此违法事实,经裁量后,决定对该校决定作出罚款人民币14000元(壹万肆仟元)。由于该案涉及的违法行为已成既定事实,无法进行整改,现责令该校在今后的培训过程中改正违法行为,依法依规的开展培训。我局会不定期的对该校培训档案进行抽查,如再次发现如上违法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9月25日

公示截止日期

2027年9月25日

处罚机关

银川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 常

信息提交科室

银川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法制机构审查意见

主体适格。

本案违法行为的事实基本清楚,证据确凿。

适用法律正确。

行政处罚程序合法。

自由裁量适当。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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