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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MB1862171N/2025-00042 发布日期:2025-04-15
发布机构: 银川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名 称: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审核表(靳宏)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审核表(靳宏)

处罚要素名称

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银)应急罚〔2025〕4号

案件名称

宁夏天地奔牛传动科技有限公司“11·8”

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行政处罚案

(宁夏天地奔牛传动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靳宏)

违法事实

在此次事故中,当事人作为天地奔牛传动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负责公司全面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到位,未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此事故负领导责任。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处罚类别

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靳宏

行政相对人

身份证号码

642223********0131

处罚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经裁量,决定对宁夏天地奔牛传动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靳宏作出罚款人民币107786.67元(拾万零柒仟柒佰捌拾陆元陆角柒分)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4月15日

公示截止日期

2028年4月15日

处罚机关

银川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信息提交科室

银川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法制机构审查意见

行政执法主体适格,具有管辖权;案件承办人员具有执法资格。

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法律适用正确。

自由裁量适当。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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