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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MB1862171N/2026-00003 发布日期:2026-01-07
发布机构: 银川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名 称: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刘某东)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刘某东)

处罚要素名称

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银)应急罚〔2025〕112号 

案件名称

宁夏健力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安全总监刘某东行政处罚案

违法事实

行为1:未将发酵罐纳入有限空间管理。

处罚依据

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

处罚类别

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刘某东

行政相对人身份证号码

 642222********1610 

处罚结果

针对此违法事实,经裁量后,决定对本人作出罚款人民币3000元(叁仟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1月4日

公示截止日期

2029年1月4日

处罚机关

银川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信息提交科室

银川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法制机构审查意见

1.行政执法主体适格,具有管辖权;

2.事实认定基本清楚;

3.现有证据可以证实本案的主要事实;                     

4.法律适用正确。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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