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116401000100868645/2022-0013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 成文日期:2022-09-21
责任部门:执法一大队 发布日期:2022-09-26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关于提升城市“规划水平、基本功能、品质品位”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关于提升城市“规划水平、基本功能、品质品位”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综合执法局、各科室、各执法大队:

现将《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关于提升城市“规划水平、基本功能、品质品位”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予以印发 ,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

  2022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关于提升城市“规划水、基本功能、品质品位”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重要指示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建设,按照银川市第十五次党代会和政府工作报告工作部署,结合具体职责决定开展提升城市“规划水平、基本功能、品质品位”三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规划对城市发展的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作用,以高水平规划引领高品质城市,以高品质城市承载高质量发展。聚焦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着力补短板、强基础、提品质、惠民生,全面提升城市基本功能。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通过提升城市风貌品质、建设品位及城市治理能力,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宜居、宜业、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落实提升城市“规划水平、基本功能、品质品

位”三年行动压实压紧工作责任,落实落细工作任务,决定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张宁龙同志任组长,朱军、李承强、刘华、王莉同志任副组长,各县(市)区综合执法局局长,市局政策法规科、案件审管科、监督考评科、执法一、二、三大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一大队,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

三、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强化执法监督管理,加大对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与各部门形成规划执法联动机制,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打击违法占地、违规建设的高压态势。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大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未办理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违法建设的查处及住宅小区内违法建设的查处。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综合执法局 执法二、三大队

配合单位:政策法规科 案件审管科 监督考评科 执法一大队

(二)开展市容环境、乱停乱放、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开展占道经营、流动摊点、马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力量、联合行动,开展对流动摊点“马路市场”(含早夜市)、各类占道经营行为及季节性农产品摊点执法专项治理对流动摊点及季节性农产品摊点严格落实“中心区域严禁、一般区域严控、其他地区规范”的管理要求全面检查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对非法早夜市流动摊点坚决予以取缔严厉打击非法占道经营行为。通过整治进一步提升市容市貌治理水平,营造良好居住环境。二是开展“门前三包”专项整治行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大巡查及宣传力度,提高商户自觉意识。从严、从重查处长期出店占道经营、屡教不改、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违法行为。门前“三包”签订率不低于95%,履行率不低于90%。                             三是开展非机动车违停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主要道路和行政中心、学校、商业街区等重要区域非机动车违停行为的管控,加大巡查频次,对所有主次干道人行道、盲道违法停放行为实行严管。加强主要道路和行政中心、学校、商业街区等重要区域非机动车违停行为的管控做到沿街非机动车辆在指定地点内停放,划线管理,排列整齐,朝向一致,规范有序。

四是开展违规门(窗)改窗(门)专项整治行依据《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银川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重点整治违章搭建建(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含破墙开店、装修门脸、搭建门封、封闭雨搭、阳台、修建占道台阶等)、居民擅自将住宅用途改商业用途(含窗改门、沿街面改(设)窗作为商业用途),搭建临时性遮篷营业等行为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综合执法局

配合单位:监督考评科 执法一大队

(三)全面加强建筑工地扬尘、城市道路扬尘、堆场、裸露空地扬尘治理工作。加强扬尘治理工作,加大对建筑工地的巡查,加强对工地设施及人员配备的监管力度,做到“六个百分百”(现场围挡率、路面硬化率、扬尘处理洒水率、沙土覆盖率、驶离工程车冲洗率、暂不建设场地绿化率)。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综合执法局  执法二、三大队

配合单位:监督考评科 执法一大队

(四)完善数字管理平台,建立违法建设治理长效机制。坚持“属地管理、源头控制、依法治理、快速处置”的原则,不断完善违法建设第一时间制止机制,综合运用数字化管理平台等技术手段,快速发现新增违法建设,同时建立联动查处、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综合执法局

配合单位:监督考评科 执法一大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分工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要细化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分年度明确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和责任主体,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于2022年9月25日前将制定好的工作方案上报市局执法一大队。

(二)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健全长效机制,协调联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把三大提升行动任务落实列入重要工作,确保取得实效。每季度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做好情况汇总,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

(三)加强督导,严肃纪律。行动期间,专项领导小组将对各成员单位的整治进展情况进行全程督导,对推诿、敷衍、慢作为、不作为的单位或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问责处理;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综合执法绩效考核。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