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68645/2023-0014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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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 | 成文日期: | 2023-11-13 |
责任部门: | 政策法规科 | 发布日期: | 2023-11-13 |
各(县)市区综合执法局,市局各科室、各执法大队:
为规范市政、房地产、水利工程领域的行政处罚裁量权,特制定《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行政裁量基准(市政、房地产、水利工程领域)》,自2023年6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6月18日。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行政裁量基准(市政、房地产、水利工程领域)
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
2023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