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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0/2014-0064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2014-05-13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4-05-13
名 称:银川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4年度绩效考核暨目标责任分工的通知

银川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4年度绩效考核暨目标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处室、业务主管:

为了做好2014年度绩效考核暨目标责任分工的各项工作,根据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4年度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精神,对财政绩效考评各项指标以及市委办、政府办和市纪委等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分工,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和各处室工作职能进行分解。各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目标责任年度考核工作,把好审核关口;各业务主管要认真完成数据汇总填报,做到责任主体明确、工作标准明确、汇总上报时限明确。

 

一、关于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一)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度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迎检工作,市委办、政府办将《自治区市县2014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细化分解,要求各单位切实抓好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二)实行自治区考核指标任务进度月分析报告制度。每月末要认真梳理指标任务完成情况,每季度与其他地市进行一次横向比较,准确评估在全区的位次和排名。对于季度对比在全区较为滞后的工作,要向市委、市政府及时报告,说明原因。

(三)各责任单位每月15日前填写《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任务完成情况月报表》报市委督查室(行政中心1610房间,电话6889097,腾讯通发杨慧玲,邮箱:nxycdcs@163.com)、市政府督查室(行政中心1540房间,电话:6888228)。每季度末另外填写《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任务完成情况季报表》,将指标完成情况、与自治区厅局对接情况、与其他地市比较情况、任务完成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等报分管市领导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首次报送时间为515日前,此次只需填写《季报表》,报送1-4月份考核任务完成情况,同时要报送自治区对口厅局考核细则。

二、关于银川市绩效考评业务工作

(一)今年市考核办继续实行网上考评,半年考核赋分制度。上半年考核共性指标和业务工作,计入通报批评等减分项目。年底进行全面考核,增加测评项目和加减分项目。年中考核成绩一并计入年底考核中。

(二)建立自治区效能目标考核与市绩效考评对接机制,将自治区考核任务纳入全市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之中,并将自治区分项考核结果运用在全市绩效考评结果中,确保银川市在自治区考核中获得好成绩。

(三)共性指标(25分)

设置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工作、依法治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信访督办工作信息、保密和档案工作、定点帮扶、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项共性指标。由各指标监管单位制定考核细则,根据各被考评单位网上填报内容进行日常监管和考评赋分。

(四)业务指标(40分)

职能工作任务。市考评办分解下达年度具体考评指标任务,各被考评单位定期进行填报,并上传至绩效考评网。由市级主要领导、分管和联系领导根据不同监管权限,对各考评单位进行过程监控和赋分。

(五)绩效评价评议(35分)

1、“三公”经费控制及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5分)。由市财政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进行评价。

2、内部评价(14分),包括市领导评价、市委委员评价、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评价。由市考评办组织开展。

3、公众评议(16分),由市考评办采取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发动志愿者服务组织等多种形式开展参评对象评议活动。根据最终评议结果,按照工作任务满意度占60%、单位总体满意度占40%的权重加权计算综合满意度,并折算出相关指标的分值。

(六)绩效考评加减分项目

设立加减分项目,内容包括创新工作、创一流工作、通报批评、行风评议、机构编制控制、诚信建设、党务政务网络平台应用、人大议案、政协提案、批示件办理、公务员考核等。

(七)工作进度填报

各部门业务工作与共性指标工作进度均为半年填报。上半年填报时间为:615日至630日;年终填报时间为: 1215至次年15日。填报期限过后,系统自动将填报内容锁定,模块不能再行修改与填报。

(八)任务核查

市考评办选聘社会督查员组成核查组,按照季度对各部门重点工作进行核查,核查内容主要为集中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推动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关于《市委2014年工作要点》《市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分工工作

《要点》和《报告》是全市全年工作的总纲,全体财政干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切实增强财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力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一是要加强领导。绩效考核实行分工负责制,各分管局领导要及时对各主管的目标责任进展情况进行督促,各业务主管要按照目标责任分工的内容及要求,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质量。二是要突出重点。要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要目标任务、重大建设项目和市政府为民办10件实事等作为工作重点,及时拨付资金,上报进展情况,推动工作落实。三是要勇于创新。敢于现行先试,深入挖掘工作中的亮点和创新工作,奋力开创工作新居民。四是要加强协调,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及时反映工作进展情况,力争取得年度考核好成绩。

四、关于2014年银川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工作

(一)党风廉政建设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制度。

(二)强化部门落实责任。承担工作任务的牵头单位要履行主抓职责,加强与协办单位的沟通联系,共同推进工作。协办单位要切实增强全局观念,积极配合支持牵头单位开展工作,主动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任务,齐心协力抓好落实。

(三)认真落实“三书两报告”制度,125日前,各牵头单位要将所牵头负责的反腐倡廉工作完成情况,向市纪委报告。

五、关于进一步深化平安银川建设工作责任分工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树立大平安理念,根据平安建设责任分工的要求,抓好牵头工作和配合工作的落实。

(二)市综治办将定期不定期对平安建设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督查考核。对不积极履责或履责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警示,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问责或一票否决。

六、开展落实情况效能督查

局效能考核领导小组将对财政年度目标责任分工落实情况进行效能督查,建立督察和情况通报制度,对因工作不力、影响全局年度绩效考核成绩者,进行问责。

附件:

1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考核指标责任分工(表一)

2、《银川市绩效考评业务工作分解表(个性)》(表二)

3、《银川市绩效考评业务工作分解表共 性)》(表三)

4、《市委2014年工作要点》《市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分工(表四)

5市政府2014年为民办10件实事责任分工》(表五)

6、《2014年银川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责任分工》(表六)

7全市重要领域重大项目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表七)

8、《银川市财政局进一步深化平安银川建设工作责任分工表(表八)

9、《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任务完成情况月报表

10、《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任务完成情况季报表 

 

             银川市财政局

               201451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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