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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8967/2023-00089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2023-07-21
责任部门:银川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07-21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财政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财政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科室(中心),局属各事业单位:

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银政办发〔202355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要点,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银川市财政局

                                            2023720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财政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扣银川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全环节推进信息公开,全流程优化政策服务,全方位完善互动参与,全链条夯实工作基础,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贡献力量。

一、推进全环节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经济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

1.聚焦银川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多渠道展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及创新发展引领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市和乡村全面振兴示范市相关信息,多层次、多方式发布“六新六特六优”产业、“三新”产业、“两都五基地”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工作方案、进展成效、典型案例、创新成果,做好标志性项目落地、重大政策创新等关键节点的集中推介。

(二)加强保障改善民生信息公开

2.抓好稳岗就业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各类平台多元化发布推送各项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扩岗补贴等“政策集成包”,让各项政策文件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深入推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在职业技能培训、城乡公益性岗位、就业创业补贴、灵活就业支持政策等信息归集公开。

3.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存量资源利用、养老托育人才培养和服务供给等政策推送力度,做好社会救助、医疗保险等重点民生政策推送工作,提高信息公开覆盖度和查阅便利度。

(三)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信息公开

4.抓好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公开《银川市财政局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等内容,做好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名录的公示工作。

5.抓好财政事权信息公开。一是围绕打造高标准高质量阳光财政”,依法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及时、规范、集中公开本级人民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二是持续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常态公开。

6.抓好扩大投资信息公开。贯彻落实2023年中央、自治区、银川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 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民生实事信息公开,特别是在重大行政决策批准和实施领域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

7.抓好涉及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已出台发布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掌握、准确了解政策。

8.抓好涉及市场行为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中关于行政执法公开的规定,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行政处罚应当及时进行公示,并在作出行政处罚7个工作日内录入宁夏“十公示”系统。

二、开展全流程政策优化服务

(一)优化政策集中发布

9.全面开展清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实施、谁提出清理建议”原则,对由科室具体负责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以及财政局自行制发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起草科室进行系统梳理,提出清理意见和建议,由综合税政与条法科负责,统一提交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对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还需提交市政府决定清理意见。

(二)优化完善多元解读

10.对自行制作、联合制作或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公开发布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重要文件、实施意见以及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性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由责任科室制作一图读懂、动漫视频等解读模板,特别是主动公开且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解读材料应聚焦核心概念、关键词、适用范围、办事指引、操作方法、执行口径、惠民利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实质性内容,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清晰提供政策落地指引,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政策中与社会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审批事项,组织要点拆分、深度解读和综合指引。年内做到图文解读全覆盖,解读模板应于文件印发3日内经分管领导审核后进行网上发布。

(三)优化政策咨询服务

11.擦亮政策咨询窗口。及时回复“银川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反馈的关于财政业务方面咨询、投诉等内容。

三、完善全方位互动参与机制

(一)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

12.按照“应入尽入”原则,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依法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发布。鼓励通过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内事项开展公众参与工作。公开征集意见的政策草案应同步开展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内涵,更好引导公众发表意见建议。政策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同步公开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其他公众参与方式征求意见的情况。

(二)优化政民互动主渠道建设

13.抓好日常回应关切。做好各类热线电话、市长信箱、网络征集等政民互动渠道的日常维护,严格落实各渠道办理时限,规范做好留言选登。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作为纳民意、集民智、解民忧的“金牌窗口”,强化权威信息发布。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国政府网网民留言转办工作的具体要求,严格落实办理时限,确保回复质量。

14.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文件要求,依托“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平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管理工作,确保答复不超时限。实现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邮寄、办结、归档、复议诉讼报备等关键节点全程留痕、可追溯。

15.常态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全面落实《银川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落实全区“政府开放日”工作方案的通知》(银政公开办发〔2021〕2号)和《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能力作风建设年中开展“为民办实事”开放日活动的通知》(银政办发〔2023〕24号)要求,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组织实施、报送结果(包括活动内容、现场图片等)”原则,由各责任科室根据工作安排做好财政局“政府开放日”和“为民办实事开放日”活动。

活动方式可采取政策推介、宣传辅导、视频录播等形式,因地制宜开展“政策公开讲”等开放日活动。结合网络公开征集意见和业务职能,系统梳理、分类归集已出台发布的各项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含金量足、办事需求量大的政策文件“合并包”。

四、确保全链条夯实工作基础

(一)加强公开平台规范化、便民化建设

16.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一是按照三审三校”原则,以线下与线上、纸质与电子相结合方式,做好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拟公开政务信息的审查和审校发布工作。二是加强内容监测和安全防护、应急保障,做好日常巡查与维护,确保政府网站和各类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三是持续规范网络工作群管理,防止网络泄密失密和形式主义等问题发生。四是常态开展网络工作群清理,每年年底前报送一次清理报表。

17.不断提升政府网站服务能力。一是为民、便民、利民、惠民”为根本出发点,规范和优化门户网站页面、栏目、内容等,年内实现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阅读。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平台)建设,有序、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加强公开后信息管理,定期清理过时、失效内容。三是规范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办理答复。

(二)及时报送行政规范性文件

18.各责任科室应当将本科室牵头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于正式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三)强化业务指导

19.履行政务公开法定职责,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深入挖掘、及时总结、归纳提炼和报送银川市政务公开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

(四)大兴调查研究之风

20.加强业务研究,提升本部门政务公开整体水平。

(五)坚持正向激励

21.按照“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底交账”的台账式效能考核指标,加大政务公开重点专项工作督促力度,落实好政务公开各项任务。

22.由办公室牵头,将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工作台账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23.各科室(中心)、局属各事业单位政务公开要点落实进展情况务必于2023年8月10日、1130日前报送局办公室,统一汇总后上报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并纳入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时公布、接受监督。

24.对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开展落实情况,对未完成的及时进行整改、依规清理销号。

25.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分工调整、岗位变动的,第一时间报送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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