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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8967/2023-00090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2023-07-19
责任部门:银川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07-21
名 称:关于开展2022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复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复核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自评工作质量,确保其客观性和准确性,根据市直各部门(单位)上报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表、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表及自评工作总结的相关内容,现就开展2022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部门(单位)名单

本次复核选取了项目支出绩效综合评价分数较高的部门(单位)作为重点复核对象。具体为:银川高级中学、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监督所、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市司法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体育局、市投资促进局、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二、复核范围和主要内容

本次复核工作主要针对2022年度部门评价的所有项目及整体绩效自评。主要内容如下:

(一)绩效目标与绩效指标设置情况。绩效指标设置的完整性、科学性、合规性;绩效指标是否量化;目标值是否设置过高、过低;指标权重是否合理。

(二)项目完成情况。复核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重点核对年初预算数、实际执行数与部门决算数是否一致;佐证材料于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是否匹配。

(三)部门自评工作总结的撰写情况。报告内容与佐证材料、自评表是否一致。

(四)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中“目标设定”、“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履职效益”自评分数是否合理。重点核对打分依据的佐证材料于自评分数是否匹配,自评得分是否真实。

三、复核方式

本次复核工作一是以部门提供的自评表、部门自评工作总结、佐证材料为主要依据,对绩效指标设置情况、项目完成情况、工作总结撰写情况、自评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进行核对。二是银川市财政局将对复核结果适时进行实地复核。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此次复核的目的是强化监督、突出成效,保证2022年度专项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通过复核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请各相关部门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此次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共同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二)加强联系,密切配合。为确保复核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相关部门指定专人全程配合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并及时反馈评价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促进该项工作规范、有序、顺利进行。

(三)扎实准备,夯实基础。各相关部门将工作及时通知到位,做好资料准备,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可信,为绩效自评复核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四)强化事后落实整改。结合各部门(单位)绩效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对自评复核工作得分低、差错率高、工作懈怠的单位在年度绩效考核工作中酌情予以扣分。

各责任部门(单位)于7月26日前将佐证材料报送至银川市财政局绩效监督会计科(210室)。


                                                 银川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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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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