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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0/2017-00700 发布日期:2017-02-08
发布机构: 银川市财政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财政局
名 称:银川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7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银川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7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根据《做好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及《关于批复2017年银川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现将银川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 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工作职责

银川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要工作是编制全市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银川市农业综合开发规划、计划、管理措施及实施方案;组织银川市所辖三区进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前期准备、选项、申报审批,项目实施工作;统筹管理和安排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承办银川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银川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是隶属银川市财政局的事业科室,人员编制5人,在银川市财政局核算。

(三)   车辆情况

2017年银川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实有公务用车1辆。

二、单位收支预算情况

2017年度经费预算总收入553.6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5.6万元。本年收入538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2016年度预算收入相比,增加242万元,原因是2017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数量和财政资金额度比2016年增加。

经费预算总支出为553.6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5.60万元,本年支出538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与上年预算总支出相比,增加252万元,原因是2017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数量和财政资金额度比2016年增加。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部门支出预算支出553.60万元全部为项目预算支出。

(一)2130601农业综合开发机构运行”项目资金15.6万元。。用于2017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各项目支出。

    (二)“2130602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164万元,用于2017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银川市财政配套资金。

(三)“2130603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资金 372万元,用于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包括部门项目)银川市财政配套资金。

(四)“2130699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项目经费2万元,用于归还2017年度日元风沙项目贷款本金与利息。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因银川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是隶属银川市财政局的事业科室,机关运行经费发生额为0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银川市农发办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万元,其中:

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因公出国(境)预算0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比没有增减变动。

我单位2017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安排,无车辆购置费用预算。现实有公务用车一辆,2017年公务用车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4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比没有增减变动。

我单位2017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2016年预算相比没有增减变动。

我单位2017年度没有政府采购事项,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2016年预算相比没有增减变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预算公开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因本单位不涉及该项业务,因此表内无数据。

六、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结转:是指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包括事业单位未转入事业基金的基本支出结转。

四、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

五、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基本建设类资金中非偿还性资金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

六、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七、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八、结余分配:是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二、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三、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十四、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八、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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