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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0/2020-00038 发布日期:2020-02-05
发布机构: 银川市财政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财政局
名 称:银川市本级银川市会计核算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

银川市本级银川市会计核算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

银川市本级银川市会计核算中心

2020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银川市会计核算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银川市会计核算中心成立于2001年10月,隶属于银川市财政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职责是对行政事业单位集中办理会计核算业务,加强会计监督与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行为。

核算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相关制度规定,为144家市属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账务处理、编制会计报表,及时报送会计信息,优质高效完成核算业务,充分发挥核算、监督作用,并利用集中核算优势,为市属行政事业单位搭建服务平台,协助各部门完成多项工作任务。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内设机构4个,分别为办公室、业务科、核算柜和资金结算柜。共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27名。与上年相同。

核算中心现有在编职工24人,聘用人员9人,4名退休人员。与上年度相比,在编职工增加3人,退休人员增加1人。

公务用车一辆,车改已批复,正在拍卖中。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2020年银川市会计核算中心部门预算包括:银川市会计核算中心本级预算,无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银川市会计核算中心

2020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银川市会计核算中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银川市会计核算中心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32.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32.9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2.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32.9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2.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1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关于银川市会计核算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银川市会计核算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2.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392.91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决算数)389.1万元增加3.81万元,增长0.98%。

人员经费375.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5.5万元、津贴补贴87.12万元、奖金7.9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55.4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9.31万元、住房公积金20.34万元。

公用经费17.16万元,主要包括: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办公费6.8万元、邮电费1.2万元、差旅费2万元、培训费0.5万元、工会经费1.88万元、福利费0.0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69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银川市会计核算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4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4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其他财政事务2010699款2020年预算4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决算数)46.35万元,减少6.35万元,下降14%。2020年度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7万元、印刷费3万元、手续费1万元、维护费18万元、培训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万元。

三、关于银川市会计核算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银川市会计核算中心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9年减少4.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工作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已实行车改,无购置公车需要;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已实行车改;无该项费用。公务接待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参照近三年决算执行数据,无招待费数据。本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压缩经费开支预算。

四、关于银川市会计核算中心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银川市会计核算中心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公示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无数据。

五、关于银川市会计核算中心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银川市会计核算中心2020年收入总预算432.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32.9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总预算432.9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32.9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432.91万元,占100%;事业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万元,占0%;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债务预算收入0万元,占0%;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占0%;投资预算收益0万元,占0%;其他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0万元,占0%;事业支出432.91万元,占100%;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投资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银川市会计核算中心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0年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无此项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银川市会计核算中心没有政府采购项目,未做预算安排。需要采购项目为根据工作需要购置的办公用品、印刷单据、软件运行维护费,属分散采购类别。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银川市会计核算中心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1220平方米,价值0万元;核算中心业务大厅及办公用房产权属银川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无房屋及土地。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1辆,价值28.79万元;本单位已批复车改,车辆正在拍卖之中。办公家具价值19.5万元;其他资产价值202.78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122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1辆,价值28.79万元;本单位已批复车改,车辆正在拍卖之中。办公家具价值19.5万元;其他资产价值202.78万元。

核算中心无所属单位房屋及资产。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0年预算绩效开展工作计划

1、2020年预算安排专项业务工作经费40万元,本年度严格执行年度预算,合理安排开支,厉行节约,促进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为预算单位服务。提高公共服务水平,高效使用财政性资金。

2、对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的内容和要求,对核算中心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自评。更好的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与实际应用的有机结合,逐步建立和完善“绩效管理有制度、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2020年公开绩效目标的项目概述

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项目1个,公开项目1个,项目预算资金40万元。主要用于财务软件及服务器的维护,内部设备的日常维护,印刷业务单据,及保障业务工作开展的其他费用。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核算中心业务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情况。做到严把收支关,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保证合理、节约、有效地安排使用专项资金。全面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运转。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2020年部门预算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银川市会计核算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二)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三)上年结转: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四)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五)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六)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九)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二)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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