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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8967/2023-00091 发布日期:2023-07-24
发布机构: 银川市财政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财政局
名 称:2023年银川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2023年银川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别是为了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等,2023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如下:

一、预算调整资金来源情况

(一)拟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1亿元。截至2022年底,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累计余额2.51亿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为做好2023年预算平衡工作,此次拟申请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1亿元。

(二)拟调减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7.69亿元。其中:

1.调减年初预算安排的市本级在职人员2019-2020年单位承担的职业年金0.39亿元。按照《关于全区财政全额供款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纳部分进行实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办)2021〕62号)要求,银川市从2021年开始分三年做实2014年10月至2020年12月全额拨款单位的职业年金。2023年预算安排1.5亿元,经测算,2023年需做实支付职业年金1.11亿元,拟调整收回剩余0.39亿元年初预算安排的职业年金。

2.调减年初预算安排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支差额财政补助1.8亿元。2023年预算安排3亿元,经测算,预计全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实际需求1.2亿元,拟调整收回剩余1.8亿元年初预算安排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支差额财政补助资金。

3.调减年初预算安排PPP项目运营补贴等相关资金5.5亿元。市本级共实施6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按照政策规定,年初预算安排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贴资金15.56亿元。因其中两个项目今年未进入运营期,暂无法进行绩效考核并支付补贴,其余四个项目四季度的绩效考核及付费将滚动至下一年度统筹安排。经测算,预计全年支付运营补贴10.06亿元,拟调整收回剩余5.5亿元年初预算安排的PPP项目运营补贴资金。

二、拟安排预算支出项目

根据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调减预算支出项目情况,当年可调整安排支出项目预算10.2亿元,拟安排如下项目:

1.安排安全生产资金2亿元。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全面排查风险、堵塞安全漏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拟安排安全生产预算资金2亿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防火、防汛、应急救援及安全隐患排查等方面。

2.安排公交公司成本规制预拨资金3亿元。为进一步提高公交企业服务水平,促进公交企业稳定持续发展,防范国有企业运行风险,根据《银川市公交企业运行成本规制调整方案》(2019-2024年度)标准,经测算,2022年-2023年共需补贴7.96亿元,实际已预拨3.13亿元。根据市本级财力状况,拟安排公交公司成本规制预拨资金3亿元。

3.安排支持闽宁镇产业发展基金0.2亿元。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银川市支持闽宁镇产业发展相关要求,根据市委关于“研究建立支持闽宁镇新镇区产业发展基金”的工作部署,为加快完成闽宁镇产业发展基金设立工作,拟安排闽宁镇产业发展基金0.2亿元,用于支持闽宁镇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4.安排化解历史遗留问题资金5亿元。主要用于审计署西特办、财政部宁夏监管局、审计厅查出问题整改,以及化解信访问题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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