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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0/2020-00101 | 发布日期: | 2020-0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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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财政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财政局 |
名 称: | 关于下达2019年度银川市规上企业研发后补助资金的通知 |
各县(市)区财政局、科技局,银川经开区财政局、经发局,苏银产业园财政局、经发局:
根据《中共银川市委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银党发〔2019〕10号)(简称《意见》)和《关于申报 2019 年度银川市规上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的通知》(银科发〔2020〕5号),经企业申报、县(市)区及园区初审、市科技局审定等程序,现下达2019年度银川市规上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共计6134.0万元(详见附件),其中:银川市财政承担1064.8万元,永宁县承担312.5万元,贺兰县承担848.9万元,灵武市承担546.6万元,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承担3161.3万元,苏银产业园承担200.0万元。现就做好补助资金兑现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科技局通知相关企业于6月20日前,携带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收据(加盖财务章)、绩效目标表(加盖公章),到市科技局高新科(银川市行政中心1号楼403室)办理银川市级补助资金拨款手续。银川经开区、苏银产业园所属企业补助资金由经开区、苏银产业园直接拨付。
二、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及园区应兑付的研发后补助资金须于7月底前足额拨付到企业。市财政局、科技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县(市)区、相关园区资金拨付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全市年度目标任务考核。
附件:1.2019年度银川市规上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资金兑现汇总表
2.2019年度银川市规上企业新增研发费用后补助资金兑现汇总表
银川市财政局 银川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19年度银川市规上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 资金兑现汇总表
附件2: 2019年度银川市规上企业新增研发费用 后补助资金兑现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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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