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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0/2020-00114 发布日期:2020-07-01
发布机构: 银川市财政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财政局
名 称:银川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三批财政支农项目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银川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三批财政支农项目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永宁县财政局:

根据永宁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拨付永宁县农村人居整治资金的请示》(永政发〔2020〕67号)文件。结合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情况,经研究,现将2020年第三批财政支农项目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预算指标600万元下达,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市本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600万元,用于人居环境整治以奖代补资金。

二、你局收到资金指标后要尽快下达具体实施部门,参照《宁夏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宁财(农)〔2019672号)的通知。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严格规范专项资金支出的范围和用途,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或改变资金性质和用途。

三、永宁县财政局和农业农村局要对此次下达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开展自查和绩效自评工作,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与监督,严格规范资金使用。市财政局将对市本级支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支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问题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若发现使用管理专项资金中,挤占、挪用、冒领等违纪违规行为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依据自治区《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违纪违规行为党纪政纪处分规定》(宁党办〔200654号)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制度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应责任。

此次下达资金按照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定,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请列入“2130126-农村社会事业

附件:1.2020年第三批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银川市财政局

2020630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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