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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0/2018-90825 | 发布日期: | 2018-0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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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财政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财政局 |
名 称: |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37号提案“提高护士护龄津贴”的答复 |
农工党银川市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提高护士护龄津贴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银川市人社局主办,市卫计委和市财政局协办。市财政局在接到委员提案后,组织人员就做好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于5月9日召开财政局工作会议研究通过,指定由社保科夏洪涛同志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约见了委员,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买锐华局长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1985年国家出台护龄津贴政策,此后再未出台调整护龄津贴相关政策,也未将调整权限下放,银川市无权自行调整。
2、目前我市现行工资政策规定,护理人员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提高10%,在相同岗位等级,护理人员的工资要高于其他医疗、医技人员。在绩效工资分配方面,护士和医师一样都是按照医疗质量、服务效率等考核指标进行考核,护理人员的绩效工资收入与医师绩效工资收入差异不大。
3、今后我局将积极协助市人社局等相关单位逐级向自治区、国家申请调整护齡津贴,待政策出台后,应由财政负担的财政将全力予以保障。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夏洪涛 6888816
银川市财政局
2018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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