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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8967/2021-00257 发布日期:2021-12-31
发布机构: 银川市财政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财政局
名 称:中共银川市财政局党组关于2021年度工作 总结暨2022年工作打算的报告

中共银川市财政局党组关于2021年度工作 总结暨2022年工作打算的报告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政研室:

按照市委办公室《关于上报2021年度工作总结暨2022年工作打算材料的通知》(银党办〔202186号)要求,银川市财政局认真梳理总结2021年度工作,组织召开务虚会进一步查找不足、研究2022年工作打算,现就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附件:银川市财政局2021年度工作总结暨2022年工作打算

中国共产党银川市财政局党组

2021923

附件:

银川市财政局2021年度工作总结暨2022年工作打算

2021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银川市财政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严格落实三基本工作法和三个一线工作机制,严格把严细深实勤俭廉落到实处,主动作为、靠前服务,着力保障全市经济发展,大力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推动银川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史学习,全面落实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

(一)始终把讲政治摆在首位,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第一时间认真制定实施方案,专门成立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形成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督导落实,确保党史学习教育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强化学习宣传。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第一议题,按周为单位列出学习清单,领导班子围绕4个专题分别研讨,同时为老干部送学上门,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全覆盖。注重及时提炼宣传党史学习教育的经验做法,共编发简报57期,中国财经报、银川日报等进行了专题报道。

三是丰富学习形式。采取读书班、党史知识测试、开展三微活动、百年征程百年梦文艺作品征集、观看红色影片、给党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实现学习的上下联动、同频共振。举办全市财政系统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讲座进行专题辅导。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赴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重温红色历史,缅怀革命先烈,传承革命精神。认真开展传承党的百年基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红色经典作品诵读等活动,荣获红色经典作品诵读活动优秀组织奖,参赛作品荣获二等奖,老干部党支部荣获学党史  感党恩  跟党走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奖。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七一勋章颁授仪式、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大会,并组织召开座谈交流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四是学习实践到位。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全力做好全市为群众办实事财政保障的基础上,又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梳理汇总6项为民办实事工作,确保实践活动落实到位。

(二)深入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

一是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坚持以,增强服务于的意识,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主动把财政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把中央、自治区和银川市重大决策部署作为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政治责任认真加以贯彻落实。

二是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党建暨党风廉政工作,梳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问题清单、问责清单共41条,确保有责任、有任务、有实效。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工作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全面落实。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坚持把三基本工作法运用到推动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做到底数清、情况熟、政策明,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深化党规党纪宣传教育,将抓早抓小融入日常,严在经常,认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每周讲廉微课堂等活动,及时通报自治区纪委、银川市纪委典型案例,筑牢党风廉政防火墙

四是始终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与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同部署同落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及市委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层层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和领导权。

五是从严从紧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把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作为重要着力点,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人岗相适,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梳理汇总现有各类财政政策,建立健全覆盖财政管理全过程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财政权力健康有序运行。

(三)聚焦新时代财政工作职责使命,努力开展创建模范机关活动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认真制定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知行合一。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讲党课、干部理论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中心组学习19次、集中研讨5次,干部理论学习44次,实现学习的常学常新、常悟常进。完善集中学习+专题辅导+集体研讨三位一体学习模式,举办读书班、及时开展微宣讲优秀作品展示,进一步增强学习动力,提升学习实效。

二是坚持党建统领作用。坚持把创建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相结合,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党建和业务两不误、两促进、双提升。充分发挥党支部政治功能,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增强党性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100%组织党员干部双报到、双报告参与社区治理,推动党组织的政治和组织优势在基层集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基层发挥,让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进一步增强群团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局机关团委顺利完成换届。扎实开展志愿服务,志愿者注册率达到100%

三是提升党建服务品牌内涵。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各党支部按月认真开展支部主题党日,强化党员教育、增强党性意识。领导班子成员到所在党支部讲党课,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强化基层党组织标杆意识,不断提升阳光财政·情系民生”“核算红管家首府先锋党建品牌影响力,我局罗银全同志被推荐为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市会计核算中心党支部被评选为银川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四是严格党员管理工作。扎实开展双评双定,采取定性评价与量化考评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党员日常管理服务的科学化、精细化,激励广大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把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全过程抓好教育培养。注重从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全面提高党员发展质量,今年确定发展对象5名,发展预备党员1名,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2名。

二、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全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截至8月底,全市(不含宁东)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97.77亿元,同比增长27.9%。其中:税收收入72.57亿元,同比增长29.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4.2%;非税收入25.19亿元,同比增长23.9%。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2亿元,同比增长33.5%。其中:税收收入34.2亿元,同比增长32.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9.5%;非税收入15.05亿元,同比增长36.3%。全市(不含宁东)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2.7亿元,同比下降0.6%。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8亿元,同比下降4.2%

(一)主动担当认真落实,奋力完成政府工作报告任务

一是树牢过紧日子思想。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2021年初对部门预算中的公用经费按照20%的比例进行压减。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一般性支出压减工作的通知》(银财函发〔202155号),严控一般性支出,节省资金用于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项目支出。格落实《财政资金支出审批管理办法》,规范履行财政资金审批和拨付程序,切实优化政府财力资源配置,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清理收回市本级各预算单位部门结余资金1.46亿元,有效督促预算单位加快项目建设和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用好用足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调整使用以前年度结余的专项债券资金,待自治区批复后加快项目实施并及时支付债券资金。草拟《银川市工业企业风险担保基金实施方案(暂行)(征求意见稿)》,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效应,促进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及棚户区改造项目财政补贴的支付工作,上半年按照还款计划已偿还26.26亿元。同国开行共同督促三区加快棚户区改造国开行已放贷资金的使用,目前国开行二期棚户区改造贷款余额83.8亿元,对三区棚户区项目结余资金约5亿元做好后续资金的拨付。

三是积极稳妥化解政府债务。将到期政府债务全口径纳入预算管理,2021年预算已安排56.4亿元债务化解相关资金,确保隐性债务只减不增、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草拟《银川市本级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实施方案》,持续增强风险防控能力,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协商国开行对部分政府购买服务、棚改项目到期贷款本金17.63亿元实施债务重组,缓解短期财政压力,已签订相关协议稳妥偿还6.3亿元。加快推进PPP项目整改退库工作,银川市管廊及基础设施一至五标段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整改完毕后将积极退出隐性债务。强化疑似新增政府隐性债务整改工作,隐性债务监测平台补录完成57.21亿元。

四是统筹支付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欠款。年初预算安排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欠款6亿元,根据市政府审定通过的资金额度切块下达至各单位,由项目单位按照统筹兼顾,先急后缓,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原则,将清欠资金落实支付到具体项目和施工主体。截至目前,已实际安排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欠款10.86亿元用于历年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欠款。

五是深化市与辖区事权划分改革。持续推进市与辖区财政体制改革,起草形成《关于深入推进银川市与辖区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送审稿)》,经分管市长专题会议及市委财经委员会2021年第1次会议研究,目前仍在继续完善。持续推进市与辖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联合各主管部门拟定市与辖区教育、科技、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等4个领域改革实施方案,目前已通过政府专题会议。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救援领域改革方案正在有序推进中。深入推进水资源税改革工作,制定出台《关于银川市与辖区水资源税返还收入划分比例的实施方案》,不断激励辖区落实主体责任。

六是持续强化财政R&D投入力度。财政R&D投入按照30%的增速安排预算经费6758万元,切实保障科技项目后补助、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科技创新重大项目等各项政策落实。研究出台《银川市科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银川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银川市离岸孵化器和飞抵科研育成平台管理办法》,以科技项目带动财政R&D投入提质增效。

(二)强化资金保障职能,推进全市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三保动态监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三保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做好三保保障工作,注重做好国库库款的合理调度,努力保证重点领域、民生领域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全面及时准确掌握三保和基层财政运行情况,切实兜牢三保保障底线。截至8月底,市本级三保及其他刚性支出实际完成61.55亿元,占全年支出需求的75.85%,市本级财政平稳运行。

二是强化直达资金动态监控。按照急事急办、尽快下达、省市不得截留挪用的要求,第一时间做好资金分配,每月分配进度达到100%。每月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对全区直达资金监控平台预警通报情况,加快直达资金支付,提高市本级直达资金支付率。截至9月中旬,银川市共收到2021年中央直达资金29.21亿元,其中市本级收到9.81亿元,已分配9.65亿元,分配率到达98.4%

三是积极推进市本级重点项目建设。根据市本级财力状况,重点保障基础设施、社会民生、生态环保等领域刚性建设需求,切实把好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安排的总闸门。严格按照《银川市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政规发〔20214号)要求,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涉及市政基础设施、环境改善、民生保障等群众关注度较高的项目,年初预算安排基建投资6亿元,截至目前,已下达两批政府投资计划资金5.9亿元,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保障全市重点项目实施。

四是强化先行区建设财政政策支持。研究出台《关于支持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财政政策》,从设立银川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资金、参股宁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政府投资基金、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先行区建设、创新财政支持方式等多个方面拟定我市财政支持政策,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提供政策支撑和坚定财力保障。加强黄河河滩地收回后续整治工作,拨付黄河滩地收回土地流转费868万元,力促黄河两岸河滩地收回后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是不断推动全市经济发展。安排商贸服务业资金3220万元,促进双循环经济发展,保障经济平稳运行。安排实施工业强市战略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8000万元,调整其中5000万元用于工业企业风险担保基金,进一步增强工业发展动能。下达2021年基层组织建设经费6830.57万元,进一步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按时足额完成银川市外债项目贷款偿还本金,2021年偿还银川市政府外债项目金额近4133万元。积极推进银川市一体化绿色交通建设项目,2021年实施计划完成投资7.8亿元。会同苏银产业园委托完成专项扶持资金绩效评价,上报自治区财政厅申请自治区产业扶持专项资金1亿元,落实区、市各1亿元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的拨付。

六是深入推进绿色城市建设。安排全市绿化养护资金3.35亿元,用于全市绿化养护任务及绿化造林等工作。预算安排环境保护专项资金620万元,用于我市环境保护各项工作,集中财力保障生态建设重点项目实施。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用于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进一步提高全市空气质量。安排水务系统水利发展资金1290万元,深入实施河长制河道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助力河湖水质改善。完成35宗集体和国有土地上的征地拆迁项目的联合审核测算工作,拨付征地拆迁补偿资金41598万元,支付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6360万元,确保区市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按时开工建设。拨付土地征收补偿款1491万元,用于妥善解决信访问题,化解社会矛盾,解决上访事件,切实为民办实事。

(三)充分发挥财政职责,不断强化发展基础

一是强化银川都市圈建设资金支持。根据自治区有关决定,银川都市圈投资基金总规模60亿元,其中:自治区政府与三市一基地政府按1:1比例共同出资20亿元,银川市已注入资金3亿元。目前自治区准备做银川市都市圈(黄三角)建设投资基金,剩余资金将根据项目情况逐步投入,该基金已开始运作,我市将积极做好后续跟踪工作。

二是不断推进人居环境改善。大力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累计争取到位上级补助资金3.12亿元,已全部拨付各辖区。积极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累计加装电梯298部,第一批95部电梯635万元市级奖补资金已拨付辖区,第二批正在进行复核。大力推动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安排垃圾分类工作经费300万元,再生资源利用中心建设1300万元;落实编制银川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经费80万元,《银川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编制经费200万元。

三是着力强化民生保障基础。下达卫生系统资金35840万元,不断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8350万元,加强困难群众救助及临时救助等工作,确保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达到620元和380元。下达市本级及辖区就业补助资金19866.15万元(含拨付辖区就业补助资金9912.51万元),重点稳定就业基础。切实做好城乡居民社保财政补助工作,及时拨付专项补助资金2500万元。树牢优先发展教育理念,逐年加大教育投入,预算安排全市教育经费26亿元,较上年增长5.0%。完善教育改革机制,联合印发《关于制定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明确银川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提高教育服务能力。

四是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继续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预算安排支农专项资金7000万元,重点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农业健康发展方面给予支持,进一步实农业产业发展基础,建立农业保障体系。使用好衔接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预算安排衔接资金4600万元,配合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持续培育发展乡村振兴产业,深入推进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聚焦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五是加强对葡萄产业支持。全面加快贺兰山东麓葡银川都市圈葡萄产业发展,市本级安排葡萄产业发展项目资金2000万元,打响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品牌,努力把贺兰山东麓葡萄产业打造为我市战略性、支柱型产业,推动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品牌、品质双升级。

六是加强粮食能源安全保障及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安排市级应急成品粮油储备专项资金315万元,用于建立9000吨应急成品粮储备和650吨应急成品油储备补贴费用。安排市级应急物资储备专项经费300万元,用于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实现应急物资直接采购入库。安排银川市物资储备库智能信息化系统建设资金15万元,实现银川市物资储备库区整体智能安防监控,并与自治区物资储备库控制终端整体消防联。

七是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专项领域治理活动。印发《银川市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压实责任到人。设置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举报。清理有关政策文件,拟废止文件2份,宣布失效文件3份,保留21份。专门抽调2名干部配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抽查政府采购项目167个,查出存在问题100个,移交转办问题线索2个,推动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八是强化对金融资本出资人管理。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及自治区关于金融资本出资人的文件要求,政府授权财政部门承担金融资本出资人的职责,通过和自治区财政厅沟通,按照银川市情况,已拟订《银川市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细则》、《银川市市级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各部门已反馈意见,待国资委对国有企业审计后上报政府。

(四)不断强化财政基础,着力完成财政重点工作

一是扎实做好收支预测工作。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对财政收入信息进行全面摸排,实时掌握全市重点税源及分行业、分地区收入情况,充分考虑经济环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减税降费、疫情影响等因素,积极稳妥,科学确定财政收入预期。同时,每月紧盯支出进度,根据每月重点项目实施情况预测财政支出并及时上报自治区财政厅。

二是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始终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持续推进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督促各预算单位及时在本级预决算公开平台主动公开部门预算,并组织人员对市本级225个预算单位2021年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及形式进行了网上检查,覆盖面达到 100%,对市本级225家预算单位及辖区320家预算单位进行年度部门决算会审。同时,仔细对照中央、自治区预决算公开要求,对2019年、2020年政府预决算公开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及时补充完善,切实规范预算信息公开,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三是全力以赴向上争取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在政策研究上狠下功夫,深入研究黄河流域先行区建设、都市圈建设、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的扶持政策,紧密跟踪中央、自治区重大战略政策动态,全力以赴为各部门做好政策服务,协助各部门向上争取资金,以高效能、快节奏的作风支持全市向上争取资金工作。

四是强化财政资金监督检查。联合有关部门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全市十三五期间中央、自治区及市本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核查,加强专项资金跟踪监督管理工作。充分利用财政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对各级财政资金支付及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进行全过程动态监控,实现财政资金运行过程可跟踪管理模式。加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压实部门绩效管理主要责任,强化事前事后绩效评估,做到财政资金精准滴管,切实提高财政资使用效益。开展会计法规执行情况检查,对10家代理记账机构进行检查,规范代理记账机构、社会团体等财务基础工作。采用网络监控、实地检查、资料核查等方式,督促财政相关业务科室对财政直达资金、政府采购资金、扶贫专项资金、非税收入、往来款项、预算执行、项目绩效等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五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印发《银川市财政项目事前预算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银川市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暂行办法》,规范、细化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预算业务费用等工作事项,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总计监控1200多个项目,确保2021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222个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1408个项目,进一步强化预算单位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意识。组织全市223家预算单位全面公开2021年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促进预算单位提升绩效目标内容编报的质量。

六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严格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截至9月底,审批备案172个采购单位,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计划872个,预算金额88593.74万元。受理政府采购电子投诉案件9件,已办结8件、正在处理1件。积极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重点核查工作,对存在问题的4个单位的6个政府采购项目,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依法受理政府采购电子投诉工作,推动预算单位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流程,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和实现政府采购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及高效化,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

七是不断强化政府项目评审工作。1-9月份完成评审项目出具评审报告 207 项,送审金额26.17亿元,审定22.47亿元,审减3.69亿元,审减率14.13%。积极协调推进棚户区等贷款项目及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项目及民营企业实施项目评审,建立沟通问题机制,开辟绿色通道,加快评审效率。

八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重新修订印发《银川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银川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处置管理。完成银川市本级2020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核清资产家底。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处置报废资产3607.4万元。完成5个竣工使用政府投资项目4.24亿元在建工程移交转固工作。组织开展国有房屋及经营性资产清理移交处置工作,摸排各行政事业单位房产1367处。推进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统筹推进改革任务。

九是不断加强法治政府(财政)建设。积极推进财政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及时修订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动态管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清理机制。做好八五普法规划以及财政法规宣传主题月、民法典、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完善财政法律体系,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按期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

十是扎实做好财政研究信息工作。截至9月中旬共编发《银川财政信息》32124条。其中,财政快讯类信息103条,专题类信息18条、调研与思考3篇,多篇信息被财政部、中国财经报等采编发布。重新修订了《银川市财政局信息工作考评办法》,进一步完善信息考核、奖惩、评比和定期通报制度。

三、积极推动财政创新工作,不断提升财政工作水平

一是重新修订财政资金支出审批管理办法。为逐步建立程序规范、配置公平、结构合理、效能优先、约束有力的供给财政机制,预算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市委2021年第7次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按照三基本工作法和三个一线工作机制,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对《银川市人民政府财政资金支出审批管理办法》(银政发〔201966号)进行了重新修订,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财政资金管理、审批和拨付程序,优化了政府财力资源配置,切实提高了政策可操作性和执行效率。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打造财政支农资金亮点。创新开展露地蔬菜保险,保证菜篮子供给。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开展创新保险》通知要求,我市通过资金直补县(市)区模式,积极开展菜篮子价格创新保险工作,调动农民种植的积极性,保障农民收益。

三是改进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制订《银川市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控制价评审)管理办法》,加强评审工作改革,一定程度上改变被动结算局面,使评审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治理出现的清单控制价编制不合理问题,结算评审出现矛盾等问题,已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进行吸纳修改,目前已完成两级合法性审查,通过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通过,正在报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四是积极推进电子票据改革。落实财政部、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工作部署,按照成熟一个,上线一个原则,以点带面,借助互联网+”手段,首先将打通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卫生健康、医保、财政部门信息系统为目标,实现继教育系统电子化之后的医疗卫生系统各部门之间数据交换、信息共享。经与财政厅电子化票据供应商博思软件多次对各家医院开展走访调研,截至目前本市有3家公立医院已上线运行,另3家公立医院正在进行调试,力争11月前全部上线。

四、坚持问题导向抓好落实,推动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财政支出压力增大。截至8月份,全市(不含宁东)财政支出同比下降0.6%,于序时进度相差4.9个百分点,主要是受市本级支出进度减缓影响,总体看后4个月支出压力增大。

二是非税收入不均衡。截至8月份,全市(不含宁东)非税收入虽正数增长,但已呈现两极分化,两县一市均高于序时进度,而辖区则明显低于序时进度,其中金凤区和经开区尤为明显,主要是辖区可处置资产中的优质资产基本已处置完毕,所剩资产变现能力弱,后续无收入来源,同时一次性、偶然性等因素减少,增收乏力。

三是基金预算收入面临巨大压力。截至8月份,全市(不含宁东)基金预算收入同比增长112.3%,但仅完成预算数的56%,慢于序时进度10.6个百分点。从趋势看基金收入受前8个月挂牌土地交易量减少影响,增长仍然缓慢,年度内仍面临巨大的压力。

四是债务偿还和经济发展不平衡2021年起我市已进入偿债高峰期,而市本级每年财政收入约140亿元,其中用于三保等刚性支出60亿元,每年债务偿还70—80亿元,可用于重点项目建设、壮大产业发展的资金所剩无几,随着以后年度隐性债务化解任务增大,财政收支矛盾将更加突出。

2022年,银川市财政局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紧紧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紧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大力发展财源建设,加快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全力以赴组织收入、保障支出,为我市经济平稳运行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是紧盯目标任务,全力以赴组织收入。定期召集各县(市)区及税务部门召开财政收支分析会,分解目标、部署任务、压实责任,督促各县(市)区持之以恒抓好抓细收入组织工作。同时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变化及各项政策调整,加强经济与收入的联动分析,关注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税负变化波动,做好收入分析预测工作。

二是完善联动机制,着力强化征收管理。联合税务部门强化重点税源监控,积极向税务部门提供重点项目投资、建设、投产情况,持续跟踪管理,抓牢组织收入主动权。同时,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税管理,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形成政府主导、财政牵头、部门配合、上下联动、信息支撑、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税体系,促进税务部门更加有效地摸清税源、控管税源,解决涉税信息不畅、涉税源头管控不严、征管不到位的问题,运用涉税信息大数据针对特定行业、税种开展对比分析和风险排查,促进税收收入应收尽收。

三是全面硬化预算约束,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要求,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资金,用于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集中财力支持中央、自治区和银川市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落地见效。

四是科学编制预算,提升预算编制水平。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规范财政收支工作,突出预算控制数管理,强化部门在预算编制中注重财力平衡、优化结构和集中财力办大事意识,引导部门提高项目储备和择优管理能力;突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突出项目支出标准化,按照先易后难、逐步完善的原则,会同各部门持续推进项目支出标准化建设,切实推进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五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大力支持先行区建设。进一步优化市与辖区权责划分,积极推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救援以及文化领域市与辖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一步完善先行区建设财政支持政策,细化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强化对四大提升行动的支持,大力推进四权改革工作,确保先行区建设财政政策落地落细。

六是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严控隐性债务增量。加强组织领导,树立底线思维,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继续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控制政府投资规模,守住不新增隐性债务的底线,同时,积极稳妥防范债务风险,确保隐性债务只减不增,坚决打赢重大风险防范攻坚战。

七是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加大统筹安排力度。严格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制度,对结转两年以上的已分配至部门未下达的指标资金,全部作为结余资金予以收回。建立定期清理机制,着力建立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编制、执行等挂钩机制,对支出进度慢、未在规定时间全部支出的,将视情况扣减单位年度部门预算。严格控制新增财政存量资金,督促各预算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形成结余结转资金,减轻财政库款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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