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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0/2016-04463 | 发布日期: | 2016-0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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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财政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财政局 |
名 称: | 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银川市财政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
经银川市人民政府同意,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银川市财政局面向全区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7名。
一、选调职位
1、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3名)
工作人员3名,其中行政编制2名,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名。
2、银川市财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4名)
(1)银川市财政局工作人员2名(行政编制);
(2)银川市会计核算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报考行政编制职位的范围:全区符合条件的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中使用行政编制的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的军队转业干部、全区公务员统一招考录用的机关工作人员(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报考事业编制(参公)职位的范围:全区符合条件的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中使用行政编制的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报考事业单位职位的范围:全区符合条件的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中使用行政编制的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事业单位中经全区事业单位统一招考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银川市财政局职位的,应是198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副科级(不含副科级)以下工作人员;报考银川市会计核算中心职位的,应是198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副科级(不含副科级)或八级职员以下工作人员。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各选调职位具体要求:
单位 | 岗位 | 人数 | 年龄 | 专业 | 其他 |
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工作人员 | 1 | 35岁以下 | 不限 | 2年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经验 (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优先 |
工作人员 | 2 | 35岁以下 | 不限 | 不限 | |
银川市 财政局 | 工作人员 | 2 | 35岁以下 | 财政、会计专业 | 2年以上财政系统工作经历 |
银川市会计核算中心 | 工作人员 | 2 | 30岁以下 | 会计学或相关专业 |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助理会计师及以上专业资格 |
(7)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服务期满5年(截至2016年3月31日,含试用期)方可报考。
(8)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3月3日—3月11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职位的,到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综合处报名(银川市民大厅A区7楼722房间);报考银川市财政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职位的,到银川市财政局报名(银川市行政中心3号楼115房间)。
报考者从宁夏政府网、银川政府网、银川党建网、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银川市财政局官方网站下载、填写报名表,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公务员登记表》、《参公人员登记表》、《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份或相关身份证明材料,以及3张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2、资格审查。选调单位分别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各选调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岗位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经选调单位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选调名额。
(二)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职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拟选调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比例内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重分,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职位考察对象人数多于拟选调岗位(不超过2:1)的办法确定差额考察人选。
组织考察由各选调单位制定考察方案、组建考察组进行。
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组计算出每个考察对象的综合成绩。具体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考试成绩×70%+考察组评分×30%。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选调人数1:1的比例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考生承担,体检合格的方可选调。
(五)公示与办理手续
1、公示。综合报考者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由各选调单位研究,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选调问题的,由各选调单位报市委编办提请市编委会议研究审定(或市编委主要领导审签)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体检不合格或公示后发现存在影响任用问题的,依次按程序递补。
四、纪律要求
严格工作纪律,选调过程中,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旦出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更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监督电话:0951-12380
咨询电话:0951-5555718(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0951-6888812、6888861(银川市财政局)
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银川市财政局
2016年3月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