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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33/2013-03847 | 发布日期: | 2013-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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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地震局 | 责任部门: | 市地震局 |
名 称: | 关于印发《2013年度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要点及评分标准》的通知 |
各县(市)区地震局、科技局: 现将《2013年度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要点及评分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县(市)区2013年防震减灾工作要点 2、县(市)2013年度防震减灾工作任务及评分标准 3、三区2013年度防震减灾工作任务及评分标准 银川市地震局 2013年3月12日 县(市)区2013年度防震减灾工作要点
一、加强地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保证地震监测台网各类监测设施、设备和仪器等的正常运行,保障地震监测工作正常进行;加强群测群防,抓好“三网一员”管理和人员调整、培训等工作,抓好震情监视、跟踪等工作;强化对地震活动和地震前兆信息的监测和分析处理,及时落实、排查各种异常,坚持会商制度,按时报送震情信息。
二、做好辖区内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依法开展行政执法。
三、加强地震应急预案管理,督促落实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制定并及时更新地震应急预案;加强地震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应急指挥、专业救援力量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必要的地震应急、救助装备和使用训练,提高抢险救灾能力;组织辖区学校、生命线工程单位、公共场所的地震应急演练;充分利用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设施,设立标志,配备相应设施,完成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继续推进地震安全社区、安全村镇和防震减灾科普学校、幼儿园建设。
四、创新形式,拓宽渠道,开展全方位的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加大对各级领导的宣传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防震减灾宣传“六进”活动,切实提高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
五、完成上级地震部门布置的时效性工作任务。
县(市)2013年度防震减灾工作任务及评分标准
内容 |
任 务 |
评分 |
地 震 监 测 预 报 (15分) |
坚持震情会商,及时上报周、月、年度地震趋势会商意见。 |
6 |
优化调整地震宏观观测网点,加强群测群防日常观测工作,组织开展地震宏观观测人员业务培训。 |
5 | |
制定切实可行的震情短临跟踪工作方案,及时核实各类宏、微观异常,重大异常形成核实报告并上报自治区地震局。 |
2 | |
认真宣传贯彻《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加强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的保护工作。 |
2 | |
防 震 减 灾 宣 传 (30分) |
深入推进防震减灾知识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军营活动。 |
8 |
在“5.12”防灾减灾日、“7.28”唐山地震纪念日以及科普周、法制宣传日等期间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及时向自治区、银川市地震局上报简讯、总结等,全年不少于12篇。 |
7 | |
做好地震安全社区、安全村镇、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年内要新建1个自治区级安全社区、2至3所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 |
7 | |
建立防震减灾宣传工作机制,制定宣传计划。利用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报道或播放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片。 |
8 | |
抗 震 设 防 管 理 (15分) |
开展抗震设防要求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参加区、市防震减灾法制培训。 |
5 |
协调发改、建设等部门,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做好一般工民建抗震设防的登记备案审核管理,重大项目可行性论证、安评工作。 |
5 | |
积极做好震害防御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不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 |
5 | |
地 震 应 急 (30分) |
充分利用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设施建设2个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设立标志牌,配备相应设施。 |
5 |
督促落实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制定并及时更新地震应急预案达90%以上。 |
8 | |
组织开展2次以上地震应急演练活动。 |
10 | |
积极开展突发性地震事件的处置工作,对发生在本辖区的有感地震组织考察。 |
2 | |
完成救援抢险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的建档工作。 |
5 | |
加分项目 (10分) |
在地震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方面取得明显进步的; |
1 |
在地震监测预报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
2 | |
对地震或地震谣传等紧急事件处置及时得力的; |
1 | |
对推动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具有开创性和示范性工作的; |
3 | |
积极配合上级地震部门完成相关重要工作任务的。 |
3 |
三区2013年度防震减灾工作任务及评分标准
内容 |
任 务 |
评分 |
地震 监测 预报 (20分) |
优化调整地震宏观观测网点,加强群测群防日常观测工作,组织开展地震宏观观测人员业务培训,核查宏观异常并上报。 |
15 |
认真宣传贯彻《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协助做好辖区内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的保护工作。 |
5 | |
防 震 减 灾 宣 传 (45分) |
深入推进防震减灾知识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活动。 |
13 |
在“5.12”防灾减灾日、“7.28”唐山地震纪念日以及科普周、法制宣传日等期间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及时上报活动简讯、总结等。 |
12 | |
做好地震安全社区、安全村镇、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年内要新建1个自治区级安全社区、2至3所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 |
15 | |
建立防震减灾宣传工作机制,制定宣传计划。利用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报道或播放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片。 |
5 | |
地 震 应 急 (35分) |
完成应急避难场所疏散安置预案的制定(兴庆区新月广场、团结广场、海宝公园、中山公园,金凤区人民广场、火车站广场,西夏区贺兰山中心体育场、解放公园、西夏公园、八一公园)。 |
10 |
组织开展2次以上地震应急演练活动。 |
15 | |
积极开展突发性地震事件的处置工作,对发生在本辖区的有感地震进行组织考察。 |
5 | |
完成救援抢险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的建档工作。 |
5 | |
加 分 项 目 (10分) |
在地震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方面取得明显进步的; |
2 |
对地震或地震谣传等紧急事件处置及时得力的; |
2 | |
对推动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具有开创性和示范性工作的; |
3 | |
积极配合上级地震部门完成相关重要工作任务的。 |
3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