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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33/2014-02298 | 发布日期: | 2014-0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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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地震局 | 责任部门: | 市地震局 |
名 称: | 关于印发《银川市地震局2014年依法治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银震发〔2014〕27号
关于印发《银川市地震局2014年
依法治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各科室、监测预报中心:
现将《银川市地震局2014年依法治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银川市地震局2014年依法治市工作实施方案
银川市地震局
2014年3月24日
银川市地震局2014年依法治市工作实施方案
2014年,银川市依法治市工作的主题是“守法律,讲诚信”。我局依法治市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2258”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建设法治银川为目标,继续开展“守法律、讲诚信”活动,深化活动内容和方式,深入推进防震减灾法制文化建设,进一步增强全民的守法诚信意识,为我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和两宜城市建设,营造良好的防震减灾法治环境。按照《银川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4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2258”工作思路,动员全局广大干部职工,深入搞好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局依法治市工作的深入开展,在全局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开展“守法律、讲诚信”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规范防震减灾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合法行政、依法办事,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得到全面、正确实施,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继续以重点执法为突破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提高执法水平,为加快推进银川跨越式发展,为加快“两宜”城市建设和“两区”建设,营造和谐稳定、良好有序的防震减灾工作法治环境。
二、工作任务
1、进一步巩固“严格执法年”活动成果。要严格按照重点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等,开展各项执法活动,加强严格执法,保证各项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继续做好执法依据在本局网站和政务大厅阅览室公布以及宣传工作。结合2013年度委托第三方测评中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总结我局在严格执法中的薄弱环节,以此作为今年严格执法的突破口,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进一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最大限度的减少执法中存在的偏差,确保案件公平、公正,推进防震减灾法治工作。
2、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职权法定原则,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明晰职责权限。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程序,依法对行政执法环节、步骤进行规范,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促进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在行政执法时严格做到亮证执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对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避免执法的随意性。加强对本单位各执法处罚案件的处罚依据、程序、文书的监督审查,要通过事前审查、事后报备和罚缴分离等制度的实施,及时有效地控制和纠正执法中的不当行为,严肃查处违法执法、越权执法、滥用职权等行为。通过严格执法,促进规范文明执法。通过严格执法,促进全社会学法用法。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严格责任追究,推动我局严格执法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3、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市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各类收费的精神,加快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打造“两优”发展环境,实现由银川速度向银川效率的提升。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围绕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工作作风等方面,全面理顺抗震设防要求确认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创新审批方式,完善联审制度。加大监督检查,保证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工作,要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对于涉及防震减灾行政审批的内容、程序、时限、责任人,全部向社会公开,更好地为建设单位服务。
4、加强执法队伍法制教育和培训。在局里开展“法律进机关?依法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健全完善机关学法制度,把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工作,逐步实现机关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防震减灾工作发展能力。将学法活动常态化,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形成制度,确保学习效果,切实提高执法队伍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重点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和专业法律知识的培训,积极参加中国地震局、自治区地震局、银川市组织的法制培训。领导要带头学法、守法,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要加强对防震减灾执法人员资格、证件的管理。未取得或者已被取消防震减灾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5、加强防震减灾法制宣传,不断改善依法治理环境。各科室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细化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任务。拓宽防震减灾法制宣传渠道,通过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更加广泛深入地宣传防震减灾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提高全体人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利用“国际减灾日”、“5.12”防灾减灾周、 “7.28”唐山地震纪念日以及科普周等,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震减灾法制宣传活动。要继续认真开展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坚持“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宣传效果”的工作思路,组织开展法律咨询、法制讲座、发放宣传单等活动,弘扬法治精神和诚信观念,在全社会营造尊重法律、崇尚法治、自觉守信、扶持诚信的浓厚氛围。
6、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追究制。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评议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的职责,亲自参与行政执法,亲自研究执法案件。要端正执法目的,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违法或者搞人情执法、随意执法的现象或行为。
三、组织领导及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以局长马七一为组长,分管法制的副调研员王树富为副组长,各主管及监测预报中心主任为成员的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震害防御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黄树祥兼任,负责制定局依法治市工作安排,确保工作落实。
2、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依法治市工作机制。分管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负责我局依法治市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切实做到领导到位,局各科室要认真落实依法治市工作实施方案,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确保依法治理的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3、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认真贯彻落实《银川市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受理规定》,规范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受理,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开展防震减灾执法工作中,自觉接受群众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接受司法机关依据行政诉讼实施的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强局机关行政内部的监督,通过信访、媒体多种渠道及时发现行政机关执法违法或者不作为、乱作为等不当行政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4、严格问责制度。在局干部职工中全面推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权责统一、有错必究。强化问责监督,严格执行问责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执法案卷评查、质量考核、满意度测评等工作,加强执法评议考核,评议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奖励惩处、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