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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33/2015-02026 发布日期:2015-05-20
发布机构: 银川市地震局 责任部门: 市地震局
名 称:银川市地震局《关于尽快建设银川市地震预警系统的建议》的意见

银川市地震局《关于尽快建设银川市地震预警系统的建议》的意见

  市政府办公厅:

  根据钱秀梅副市长在《社情民意》2015年第25期“关于尽快建设银川市地震预警系统的建议”的批示。我局于4月8日邀请自治区地震局副局长柴炽章、监测处处长吴立辛,市应急办主任贾志扬,市财政局文教处主管路蓉,以及全局中层以上干部召开了该建议的专题研讨会,具体讨论如下:

  1、银川市建设地震预警系统意义不大。专家认为:极震区是预警盲区。地震预警其有效距离应该在80公里之外,才能有效发挥明显的作用。而银川市以外的地震对银川的破坏影响不大。如1920年海原8.5级特大地震,对银川的造成烈度影响只有七度(相当于5.5级地震影响);如灵武南发生7级地震,距银川也就80多公里,最多对银川市造成八度烈度影响,而银川市抗震设防烈度就为八度。因此,预警在银川也就没实际意义。

  2、地震预警及烈度速报是一个系统的两个功能。目前在我国正处于实验阶段。同时,存在以下三个问题:一是法律问题。《宁夏防震减灾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地震预报意见和地震信息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地震信息由自治区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发布。二是管理问题。中国地震局要求:基于地震预警的复杂性等因素,要求各地方地震局对未获得政府授权的地震预警信息发布行为“及时制止”和“责令整改”(中震测函〔2014〕53号)。因此, 地震烈度速报及预警应由省(区)级以上地震局统一管理。三是技术问题。中国地震局对地震预警技术还未制定出统一标准。

  鉴于以上原因及讨论,为此,我局建议:

  一是我市建设地震预警系统的条件尚不成熟。如平罗县建成的地震预警系统,仅是试验和偿试,数据不能共享,不被国家、自治区地震局认可。

  二是我市地震快速测报系统建设已经启动。今年市财政已安排预算资金60万元用于“银川市地震快速测报系统”项目建设,市委督查室也已列为2015年度督查项目。我局已成立以兰刚调研员牵头,震情监测科、地震监测预报中心负责人具体负责,办公室配合的项目建设工作小组,并已开展与自治区地震局沟通、协调等前期工作,取得了自治区地震局的技术指导和支持。该项目力争年内建成,建成后可以利用计算机自动处理全市(区)地震台网的实时监测数据,实现快速地震定位和震级测定。同时,也能为我市地震周、月、年度会商提供更加详细的观测数据。

  银川市地震局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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