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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33/2019-00171 | 发布日期: | 2019-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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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地震局 | 责任部门: | 震害防御科 |
名 称: | 银川市地震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
银川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银川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的函》”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行政执法公示事项
银川市地震局是银川市人民政府授权负责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事业单位。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以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紧紧围绕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救援防震减灾工作三大体系建设,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使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综合能力逐年提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相关法规、规章的要求, 我局对地震监测设施、地震观测环境、地震安全性评价、典型地震遗址、遗迹保护、地震应急管理等方面进行的行政执法。
1、行政处罚: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的,危害地震观测环境的,破坏典型地震遗址、遗迹的处罚;未按照要求增建抗干扰设施或者新建地震监测设施,对地震监测设施或者地震观测环境造成破坏的处罚;未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未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处罚;未按照地震动参数复核或者地震小区划结果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处罚;对占用地震避险场所、紧急疏散通道的处罚;在测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爆破、采矿、采石、钻井、抽水、注水,设置无线信号发射装置、进行振动作业和往复机械运动等的处罚;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地震监测台网建设,未按照规定采用地震监测设备和软件,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地震监测台网运行的处罚。
2、行政检查:对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使用的监督检查;对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的监督检查;
3、行政奖励:对在防震减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破坏性地震应急活动中先进事迹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4、其他类别:行政区域内单位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备案;地震监测设施保护范围确认。
在开展防震减灾执法工作中,自觉接受群众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接受司法机关依据行政诉讼实施的监督和舆论监督。我们把有关防震减灾的执法依据在政务大厅和本局门户网站向全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二、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
建立健全以行政一把手为主要责任的执法组织领导体系,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要明确执法权限,落实责任主体,在不断总结行政执法实践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程序、执法文书、档案管理。我们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对原有的执法文书,依据市司法局印发的执法文书范本,结合防震减灾执法案件实际,多次征求市法制办的意见,进行了修改,使之更规范,更严密,更清晰。在执法检查中没有发现权力清单范围内违反有关事项的事件,因此,近五年未发现破坏地震观测环境和监测设施,违犯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等违犯案件,未发生责令改正、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和机制
1、为了使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督查、有落实,我局结合防震减灾工作实际,全面落实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成立了银川市地震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形成了以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党组成员具体分管的领导负责制;成立了市地震局行政执法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主要对本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规划、领导、监督、指导。震害防御科有专人负责依法行政和行政许可工作。
2、多年以来,我局坚持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一个重要内容,每月进行一次集体学法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局党组成员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开展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带头查找在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整改措施,积极改进。牢固树立了依法行政的观念。
四、严格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活动
1、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执法亮证、程序合法。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廉政教育,坚决防止和追究行政执法中可能出现的以权谋私、以情代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问题,切实维护法制的尊严,树立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2、强化措施,依法推进抗震设防管理工作。执法文书种类齐全,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地震局的执法职责,我们将这些依据归纳整理成册,以便于查询和执行。要求作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措施时必须召开党组或局务会议研究,并请示市司法局的审核备案。
3、进一步规范防震减灾行政处罚案件自由裁量行为。认真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定了银川市地震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按照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规定,对原制定的6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重新修订为5项,制定了具体细化标准,下发各科室严格按照制定的细化标准执行。
4、全面推行行政处罚立查审相对分离。为了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的分工和制约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处罚立查审相对分离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银川市地震局全面推行行政处罚立查审相对分离改革实施方案。按照“合理分权、权责相应、相互制约”的原则,将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立案、调查和审查职能相对分离,完善各自工作程序,并分别由本局不同的人员完成,形成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统一协调的内部运行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促进规范执法,严格执法。为了确保实现这一目标,成立银川市地震局全面推行行政处罚立查审相对分离改革领导小组。
五、完善监督机制
1、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在开展防震减灾执法工作中,自觉接受群众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接受司法机关依据行政诉讼实施的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好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各项权力的运行。我们把有关防震减灾的执法依据在政务大厅和本局门户网站向全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2、加强局机关行政内部的监督。通过信访、媒体多种渠道及时发现行政机关执法违法或者不作为、乱作为等不当行政行为。多年来未接到投诉和违法执法行为。
3、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错案追究的落实。对本系统内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因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要依法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
4、探索高效的行政审批制度。进行网上审批,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全面理顺抗震设防要求确认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创新审批方式,完善联审制度。严格按照许可程序贯彻执行,明确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听证、变更等规范程序,加大监督检查,保证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工作。对于其他行政审批程序,要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对于涉及防震减灾行政审批的内容、程序、时限、责任人,全部向社会公开,更好地为建设单位服务。
六、工作亮点和成效
1、深化不见面、马上办审批模式。2014年底市政府将抗震设防要求确认的审批职责及地震安全性评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审批职责划入市行政审批局,我局负责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每天及时登录审管平台审核处理,网上办理工作受到市领导表扬,在全市各部门网上审批办理排名第一。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我局门户网站公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双随机”抽查年度计划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人员名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实施办法等,今年开展行政执法检查11次,并将行政执法检查结果、行政处罚公示项目在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开。
3、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建立完善企业守法信用记录制度,把企业守法信用信息采集融入日常监督环节。建立公民守法信用记录制度。建立完善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责任人守法褒奖、违法失信惩戒机制。支持和鼓励对违法失信行为的举报,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七、存在的不足
1、防震减灾法制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
2、防震减灾的社会积极参与度和自觉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八、今后采取的措施
1、进一步拓宽防震减灾法制宣传渠道,加强对基层的宣传力度,做好法制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活动。
2、加大防震减灾违法案件的执法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监管,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
银川市地震局
2019年12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