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地震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工作

索 引 号:12640100454031936E/2022-00071 发布日期:2022-03-25
发布机构: 银川市地震局 责任部门: 办公室
名 称:关于印发《市地震局2022年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市地震局2022年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各科室、中心:

现将《2022年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银川市地震局

2022年3月23日


银川市地震局2022年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央政法委印发<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第二版)>的通知》(中政委[2022]15号)、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关于转发<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第二版)>的通知》(宁政法[2022]19号)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2022年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工作任务落实,加快工作进度,高质量、高标准完成重点任务清单中涉及防震减灾工作的各项指标内容,顺利通过自治区和银川市的评估验收,现就全面加强我局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试点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进会以及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和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聚焦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目标,进一步创新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团助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治理体制,压实主体责任,坚决防范“五类风险”,坚决落实“五治”并举,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银川、法治银川,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夯实基础,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分类指导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党办[2021]117号)要求,紧盯《银川市落实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点工作指引(第二版)重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重点任务清单》)中明确的有关防范化解公共安全风险类3项重点任务,抓好工作指标的落地落实,进一步提升地震监测预警、地震灾害防治、地震应急管理能力,并于2022年6月底前实现《重点任务清单》相关任务要求并自评取得90%以上分值,准备接受市级督导检查。

三、实施步骤及重点任务

1.责任分工(2022年2月至3月中旬)

探索建设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开展自然灾害、城市生命线等公共安全风险动态监测,提高实时预警能力

责任领导:马建军

责任科室:地震监测预报中心

人:王涌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健全市县应急综合指挥体系,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等突发公共安全领域实践应急处置机制,统筹安排辖区内停学、停工、停产和公共交通停运工作,构建实战化、扁平化、合成化应急处置模式。

责任领导:马建军

责任科室:应急管理科

人:马建军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市县两级建立综合性应急处置队伍,加强乡镇处置力量和社会救援力量建设。定期开展综合实战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军地协作,建立军队参与地方抢险救灾任务协调对接机制,推动对公共安全风险联测联防联处。

责任领导:马建军

责任科室:应急管理科 地震监测预报中心

人:马建军 王涌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2.自我评估(2022年3月中旬至5月)

以《重点任务清单》明确的重点任务、工作要求和负面清单为标准,以6月30日为时间节点,逐项对照,就当前指标任务推进落实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和自我评估。

3.接受督导(2022年3月中旬至5月)

全面梳理工作任务及工作推进情况,收集资料,迎接银川市试点工作督导,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4.问题整改(2022年6月-8月)

对自我评估和上级督导过程中存在不合格、未达标的指标任务项,以及考核组反馈的问题清单,提出整改要求,明确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开展集中整改,接受整改验收。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科室、中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强化责任落实,把扎实完成试点创建重点目标任务作为落实银川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部署的有力抓手,作为推动银川市防震减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作为地震局各项工作落实落细的有力抓手,全面完成各项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审核检查。

(二)强化责任落实。把试点创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与部门整体业务工作同推进同落实,形成以一把手为主要责任人,各责任领导具体负责,责任科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与自治区地震局沟通联系争取政策支持与业务指导,推进指标任务落实。

(三)提升工作质效。坚决落实市委“四个继续走在前列”工作要求,大力发扬“严细深实勤俭廉+快”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效,根据试点所责任分工,分段落实目标任务,结合问题清单及时整改,压实责任,确保试点创建任务圆满完成。

(四)强化创建宣传。各科室、中心要深入挖掘任务落实过程中的创新实践和工作成果,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互学互鉴,形成高质量的工作信息,将我局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工作存在的优点、亮点加以宣传。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