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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2640100454031936E/2023-00267 发布日期:2023-11-15
发布机构: 银川市地震局 责任部门: 震害防御科
名 称:关于开展银川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银川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工程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认真落实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有关要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抓好建设工程地震灾害风险防治,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适时组织地震、发改、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和单位对抗震设防要求与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的规定,市地震局、市住建局将对建筑行业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二)《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

(三)《宁夏回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

(四)国家标准GB18306-2015《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五)《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暂行)》(中震防发〔2017〕10号)

(六)《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

(七)《关于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原则的通知》(中震防发〔2009〕49号)

二、检查对象

工程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

三、检查内容

各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及有关人员在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等活动中执行抗震设防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以及各方主体在开展上述活动时市场行为情况。一般建设工程是否严格按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完成设计,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按照高于当地其他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

四、检查方式

市地震局、市住建局及三区地震工作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聘请建设工程行业领域专家,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2023年3月-2023年10月图审完成的三区内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图进行检查。对有必要开展现场检查的项目后续进一步组织现场实地检查。灵武市、永宁县、贺兰县人民政府自行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对辖区内2023年3月-2023年10月图审完成的建设项目抗震设防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于12月10日前将监督检查报告报至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地震局)。

五、检查时间及地点

2023年11月20日,市地震局会议室。

六、检查结果公布及运用

(一)对检查中发现企业及从业人员一般问题能及时整改的,给予通报批评。

(二)对检查中发现企业及从业人员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整改不落实的,给予信用评价扣分,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并协同住建部门推送至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同时,责令限期整改,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开展联合惩戒。有被列入“黑名单”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移交至市综合执法局立案查处。

(三)对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外省进宁企业,除了给予信用评价扣分,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同时协同市住建局抄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地震局及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

七、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时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情况监督检查,并上报检查报告,三区于11月16日前将参加检查人员名单(1人)报至市地震局,检查期间服从市地震局工作安排,如遇特殊情况,请假后方可回单位处置紧急事宜。

附件: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检查清单


   银川市地震局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5日 

    附件: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检查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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