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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2640100454031936E/2025-00076 | 发布日期: | 2025-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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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地震局 | 责任部门: | 综合科 |
名 称: | 银川市地震局机构职能 |
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银川市地震局
规范简称:地震局
单位性质: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单位级别:正处级
主要负责人:胡建华
办公电话:0951-6889286
机构设置:内设科室4个和局属事业单位1个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办公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银川市行政中心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订实施意见和细则。
(二)研究制订全市防震减灾规划和综合性防御对策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开展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建设管理银川市地震观测网、点(台站),依法保护监测设施、观测环境、地震遗址遗迹。
(四)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审定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做好强震动监测设施的安装、运行工作。
(五)建立群测群防工作体系,指导和管理群测群防队伍。
(六)组织开展地震安全民居示范工程、地震安全示范社区、防震减灾科普教育示范学校等防震减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七)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和教育工作。
(八)负责地震应急管理,建立地震应急机制和应急救援工作体系,承担震害预测、调查评估工作,制订银川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检查、督导各县(市)区、各部门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承担地震应急队伍的组建和培训指导,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逐步建立应急演习定期长效机制。
(九)组织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及推广工作,加强地震科技创新,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
(十)参与国土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编制工作。
(十一)指导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
(十二)承担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制定相关制度,完善监管体系和执法措施,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
(十四)开展本部门工作流程再造相关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安全、效能建设等工作。承担新闻审核和发布,指导防震减灾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负责机关党建、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群团等工作。组织、协调局内部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地震行业体制机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财务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951—6889286
(二)震情监测科
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开展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建设管理银川市地震观测网、点(台站),依法保护监测设施、观测环境、地震遗迹。做好强震动监测设施的安装、运行工作。组织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及推广工作。加强地震科技创新,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
联系电话:0951—6889291
(三)震害防御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实施意见和细则。研究制订全市防震减灾规划和综合性防御对策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和教育工作。参与国土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建立健全抗震设防监管机制,制定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负责单位普法、法治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951—6889290
(四)应急管理科
组织开展地震安全民居示范工程、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等防震减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负责地震应急管理。承担震害预测、调查评估工作。制订银川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检查、督促各县(市)区、各部门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逐步建立应急演习定期长效机制。指导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
联系电话:0951—6889292
(五)银川市地震监测预报中心
开展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承担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震情跟踪工作;收集震情信息,整理、分析观测资料,提出地震分析预报意见;及时掌握本区及领近地区地震动态,对地震异常进行调查核实,编写重大异常落实报告,提出分析判定意见并进行震情短期预报追踪;编写《震情通报》;承担市地震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951—688928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