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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1/2012-01385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2-02-01
责任部门:发改委价格监管处 发布日期:2012-02-01
名 称:银川市物价局关于览山公园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银川市物价局关于览山公园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银川市览山公园:

你园“关于对进园车辆收费的请示”收悉,为保障览山公园道路设施安全,规范停车秩序。参照市各旅游景区停车场收费标准,现对览山公园停车场暨进园车辆停车看管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中小型车辆5元/辆.次,大型车辆10元/辆.次,摩托车1元/辆.次,电动自行车0.5元/辆.次,自行车0.2元/辆.次。

二、训练场练车和自愿进入览山封闭区的车辆收取10元/辆.次的道路设施维护费。

三、军警车辆免费。

四、此收费为经营性收费,主要用于道路设施维护和看管人员工资补偿,收费前需到银川市物价局办理变更经营性《收费许可》,实行“两证一牌”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物价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批复自2012年2月1日起执行,银价发[2009]11号文同时废止。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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