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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1/2012-0140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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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12-04-11 |
责任部门: | 发改委综合处 | 发布日期: | 2012-04-11 |
名 称: | 市发改委(物价局)关于2012年“政风行风在线”专题栏目相关内容的报告 |
市纠风办:
为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根据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关于印发《银川市2012年“政风行风在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委工作,现将银川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银川》窗口“政风行风”专题栏目我委相关内容汇报如下:
一、工作职责
我委是市政府经济综合管理部门,主要工作职责为:
1、负责研究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引导和促进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工作;
2、谋划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建设项目,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政府性投资重点方向,负责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及限上项目的审核上报,协调服务全市重点建设项目;
3、研究提出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区域规划、生产力布局规划及重要产业布局的实施意见;
4、衔接农村经济、工业发展、交通、服务业专项规划和政策,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负责全市服务业发展的综合协调工作;
5、研究提出全市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
6、负责权限内的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及限上项目的审核上报;
7、研究提出本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调控政策和价格改革措施,依法管理商品价格、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及经营性收费;制订并调整市管商品价格、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组织召开列入银川市定价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调整听证会;
8、组织实施全市范围内的价格、收费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案件,指导全市价格诚信建设工作;
9、负责重要商品及服务价格监测,权限内商品、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审批及监督检查;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2年重点工作
1、抓好宏观经济研究工作,高度关注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和国家重大政策的发展变化,进一步加强对经济运行的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措施。
2、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发挥好投资对拉动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的重要作用。合理安排资金投向和项目布局,保持较高的投资规模,2012年安排市级45个重点建设项目,年度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增长25%。
3、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积极推进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工作,加快服务业改革进程,力争2012年全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1%。
5、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营造灵活便捷、服务发展的金融环境。出台加强金融工作实施意见,继续抓好金融平台建设,成立2家村镇银行及1家小额贷款担保公司。
6、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7、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大专项价费监督检查力度,整顿规范市场价格行为。针对当前价格热点和难点问题,组织开展商业银行收费、电煤价格、医药卫生服务价格、教育收费等专项价费检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8、加强价格监测、分析和预测,密切关注市场价格走势,适时建议政府实施价格干预措施。
9、畅通12358价格举报电话,认真调查处理群众投诉案件,切实提高价格举报案件办理质量,及时办结率达到95以上。
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事程序、时限
1、重大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事项类别:C类---窗口转办件
办理程序:窗口受理—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处提出意见—主任审签—窗口办复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2、权限内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审批
事项类别:C类---窗口转办件
办理程序:窗口受理—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处提出意见—主任审签—窗口办复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3、限上重大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审核上报
事项类别:C类---窗口转办件
办理程序:窗口受理—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处提出意见—主任审签—窗口办复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4、限上外商投资项目审核上报
事项类别:C类---窗口转办件
办理程序:窗口受理—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处提出意见—主任审签—窗口办复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5、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
事项类别:C类---窗口转办件
办理程序:窗口受理—价格监管处提出意见—窗口答复
办理时限:按具体情况办理
6、自制价格标价签审批
事项类别:B类---窗口直办件
办理程序:窗口受理—窗口办复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7、《收费许可证》核发
事项类别:B类---窗口直办件
办理程序:窗口受理—窗口办复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8、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备案
事项类别:C类---窗口转办件
办理程序:窗口受理—价格监管处提出意见—局长审签—窗口办复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9、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备案
事项类别:C类---窗口转办件
办理程序:窗口受理—价格监管处提出意见—局长审签—窗口办复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10.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确认
事项类别:A类---窗口立办件
办理程序:窗口受理—窗口办复
办理时限:现场办结
以上进厅事项有2项(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确认)盖“银川市物价局备案专用章”生效。
四、公开承诺服务内容
1、实行首问责任制。热情文明服务,对来我委办理公务或以其他方式咨询的人员,接待的第一位本委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负责对咨询事项予以解答或协助咨询解答。
2、实行限时办结制。对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基本建设项目,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准、备案、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不予立项,并于5 个工作日内书面说明理由;凡需补充材料的项目,列出补办清单,一次性告知。
3、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建设,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步骤、环节和时限,保障程序公正。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和标准,避免执法的随意性。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要将执法依据、办事期限,执法结果,执法责任人,执法监督和投诉制度等向当事人公开。
4、清正廉洁服务。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及行业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报”现象,做到依法行政,廉洁奉公,决不利用手中权利为个人或单位谋私利。对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以及工作人员不当行为等问题按照“小事问责,违规追究,违纪查处”的原则进行处理。
5、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对群众反映问题的认真受理、切实整改,及时反馈。对我委工作人员由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影响或致使国家、企业和群众利益受到损失的,按《银川市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问责办法(试行)》、《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问责办法(试行)实施细则》追究其行政责任。
6、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对服务承诺责任制的效能监察,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真正做到有诺必守,违诺必究。
欢迎社会各界和群众对服务承诺进行监督,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委机关工作人员不当行为问责工作领导小组投诉电话:6888653 6888618。
银川市价格举报投诉电话:当您的价格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打12358或6888615投诉。
更多内容请访问银川市政府网站市发改委网页http://fgw.yinchuan.gov.cn。
附件:2012年向市民承诺的2012年重点工作(为民办
实事项目)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2012年向市民承诺的2012年重点工作(为民办实事项目)
责任单位 |
重点工作(为民办实事项目) |
完成时限 |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 (询问监督电话:6888618) |
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2012年安排市级45个重点建设项目,年度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增长25%。 |
12月底 |
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积极推进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工作,力争2012年全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1%。 |
12月底 | |
继续抓好金融平台建设,成立2家村镇银行及1家小额贷款担保公司。 |
12月底 | |
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12358”价格及收费举报投诉件,查处及时,办结率95%以上 |
12月底 | |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控制在5%左右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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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