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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1/2012-01504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2-08-31
责任部门:发改委价格监管处 发布日期:2012-08-31
名 称:关于调整银川市民用瓶装石油液化气零售指导价的通知

关于调整银川市民用瓶装石油液化气零售指导价的通知

银川市各石油液化气销售企业:

今年3月份以来由于受国际原油价格波动影响,区内宁夏炼油厂石油液化气出厂价格连续高位运行,银川市煤气供热公司今年一季度的平均购进价5456元/吨,二季度的平均购进价5750元/吨,近期最高上涨到5938元/吨,且还在不断上涨当中。2005年,市政府[2005]20号文件核定的石油液化气销售企业固定运营成本为714元/吨,7年来受工资、管理等费用不断上涨因素影响,企业固定运营成本也快速大幅度上升。截止今年3月底,固定运营成本达到了1754元/吨(2009年、2010年、2011年三年平均),比7年前上涨了146%。

为缓解油价和费用上涨给企业造成的压力和困难,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规范我区液化气价格管理的通知》(宁价商发〔2006〕8号)和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民用瓶装液化气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通知》(银政发〔2005〕2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从2012年9月1日起,银川市民用瓶装石油液化气零售指导价由每公斤6.50元,调整为每公斤7.00元,对低保户的供应价格维持不变,以上价格各石油液化气零售企业可以下浮,不得擅自上浮。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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