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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1/2013-01615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3-02-28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02-28
名 称:关于宁夏名都实业有限公司地下停车场看管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关于宁夏名都实业有限公司地下停车场看管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宁夏名都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宁夏名都实业有限公司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现就你公司地下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3小时以内每辆次5元,3小时以后每小时加收1元,计时免15分钟,昼夜停放每辆次15元。包月停放双方协商确定。

二、望你公司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停车场车辆安全。收费前须到银川市物价局办理服务价格登记备案,使用合法票据,在收费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物价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一三年二月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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