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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1/2014-00959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4-03-14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3-14
名 称:关于调整银川市民用瓶装石油液化气零售指导价的通知

关于调整银川市民用瓶装石油液化气零售指导价的通知

银川市各石油液化气销售企业:

去年以来,由于受国际原油价格持续上涨的影响,加上中石油主要炼油厂家液化气生产量均有所下降,导致区内液化气出厂价格连续上涨。银川市煤气供热公司201311月份的平均购进价5856/吨,12月份的平均购进价6372/吨,20141月份的平均购进价6010/吨,2013年最高上涨到6400/吨,且还在不断上涨当中。为此,银川市煤

气供热公司提出调整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的申请。

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通知》(银政发[2005]20号)文件规定计算公式

计算,瓶装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为:

液化气零售价格=[5505.35(不含税)+1754.46]×(1+13%=8203.59/

其中:液化气近一个周期每吨加权平均进价(不含税)

为:5505.35/吨;20123月我局对银川市煤气供热公司前三年的固定运营成本核定为每吨1754.46元。

为缓解液化气出厂价格连续上涨给企业造成的压力和困难,理顺液化气价格。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民用瓶装液化气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通知》(银政发〔20052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从201441日起,银川市民用瓶装石油液化气零售指导价由每公斤7.00元,调整为每公斤8.00元,对低保户的供应价格维持不变,以上价格各石油液化气零售企业可以下浮,不得擅自上浮。

 

 

 

201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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