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局、中心:
按照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纪委就专项整治活动要求,现就我委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门好进、脸好看、事依然难办”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及整治范围
集中整治各处、局、中心及服务窗口工作作风。通过整治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作风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为开放内涵式发展提供保证。
二、整治内容
(一)接访群众问题。是否存在工作人员以各种理由故意刁难、拒绝接待办事群众等问题。
(二)内部管理问题。是否存在不遵守工作纪律和请销假制度,上下班迟到早退、旷工或擅自脱岗;工作时间睡觉、进餐、串岗、娱乐;上网炒股、聊天、玩游戏,浏览与工作学习无关的网页、视频,或做其他与履行职责无关的事项等问题。
(三)便民服务问题。是否存在便民服务和群众咨询投诉热线无人接听、接听后不受理不回复、受理后回复不及时等问题;是否存在部门(单位)网站日常管理不到位,维护更新慢、内容陈旧、信息过时、服务功能不强等问题;是否存在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AB岗替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绩效考评等制度不落实的问题;是否存在对办事群众不一次性告知要准备哪些申请材料,并为其提供内容目录和注意事项、填写说明、标准化的格式文书和范本等问题;是否存在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四)信息公开问题。是否公开了应该面向群众和企业的各类服务事项,如承办机关、办事地点、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结果和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咨询投诉方式等是否全面、及时、如实更新公开信息。
(五)服务态度问题。是否存在对办事群众不理睬、不耐烦,语气生硬、态度蛮横、行为粗暴,以不知道、不了解、不在职责范围、办理事项人员不在等为由推脱或敷衍办事群众,在办事场所与群众发生争执等问题。
(六)办事效率问题。内部办事程序是否过繁,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具体表现为对办理事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负责任;懒于思考、懒于调查、懒于干事、墨守成规、不思进取;没有明确办理时限、超时限办理或应当场办理而未办理;借机吃、拿、卡、要、占。
(七)审批和执法问题。行政审批中,是否存在权力寻租,收受好处,不给好处不办事;没有法律依据的审批事项、乱收费、搭车收费;擅自设立备案、审查、认定、评审等前置性审查(核)条件;要求办事群众提供材料过多;多级、重复组织专家(工作人员)评审、现场勘察等专业技术性审查,借机捞好处、多收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审批前置中介服务等问题。行政执法中,是否存在作风粗暴、滥用职权行为;违规执法、乱罚款、乱收费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作为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要紧扣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4月1日—4月30日)在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阶段,各处、局、中心要结合实际制定关于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门好进、脸好看、事依然难办”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报告。要认真对照本方案所列问题及未列但实际存在问题,按职能、岗位逐项查摆梳理,采取登门走访、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个别谈话、设立意见箱、网络征集、热线电话等形式多样的方式,广泛征求意见,查实找准存在问题,为有的放矢抓整改奠定基础。4月25日前向委群组办报送各处、局、中心整治具体措施和针对整治内容存在的问题。
(二)监督检查,推动整改。(5月1日—6月30日)在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阶段,委群组办要针对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采取重点抽查、明查暗访等形式进行不定期督查,不断拓宽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和民主监督的渠道。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网络投诉举报渠道。通过上述各种方式发现问题,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并督促相关处室和人员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具体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进行全面整治,以实际效果和崭新形象取信于民。
(三)建章立制、巩固提高。(7月1日—7月31日)在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阶段,委群组办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改进作风的各项要求,完善和制定切实管用的工作制度,注重建立联系群众服务群众长效机制、优化发展环境机制、民主决策机制、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监督约束机制。结合自治区和银川市系列问责规章制度,严肃责任追究,实现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阶段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真正让群众受益。
(四)社会评价、群众评议。(8月1日—8月30日)今年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活动的重点就是 “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门好进、脸好看、事依然难办”问题专项的各项内容。在教育实践活动期间,群众将对各部门的专项整治成果进行评价,评议结果作为反映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向社会公布。群众意见较集中、满意度较低的部门要限期整改,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委群组办将整治总结和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于8月10日前报送市纪委纠风室。
四、落实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处局中心要充分认识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和“门好进、脸好看、事依然难办”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从思想上要高度自觉,行动上积极主动,不等、不靠、不推、不拖,要以实际行动让党员、群众切身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和新成效。
(二)明确工作职责。委内各处、局、中心都是是专项整治行动的主体。委内各处、局、中心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落实整治责任,确保在今年8月底前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各处、局、中心要密切配合,按照方案要求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整治行动的指导、协调、监督工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一把手”是专项整治行动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整治行动抓在手上、放在心上、落实在具体行动上,既要安排部署好,更要主动将自己摆进去。
(三)狠抓工作落实。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门好进、脸好看、事依然难办”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要注重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整治的情况要让群众知晓,整治的成效要请群众评判,整治中遇到的难点困难要多同群众沟通。要注重实效,着眼长远,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银川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两优”环境、“两宜”城市建设,实现银川速度向银川效率提升结合起来,与推进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综合施策。委群众办将加大督查力度,对整治活动不重视、动员部署迟缓、自查自纠不实、推进工作不力,甚至搞形式主义的部门要予以通报,并对相关领导进行问责;对不畏法、不畏纪、不畏制度,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突出典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因作风问题群众投诉较多,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部门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
201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