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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1/2014-0101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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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14-08-05 |
责任部门: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14-08-05 |
名 称: | 银川市发改委地震应急预案 |
各处(局)中心:
银川市是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历史文化名城,位于国家区划的八度设防烈度区内,是全国重点抗震城市之一,为此根据《银川市地震应急预案》有关要求,修改制定本预案。
一、调整银川市发改委地震应急机构。
㈠地震应急领导小组平时为市发改委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当发布破坏性地震预报或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即刻转为市发改委抗震救灾领导小组。
组 长:张晓明 市发改委主任
副组长:黄 瑾 市发改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瑾副主任兼任,成 员:价格监督检查局、价格监测中心、体改法规科、农经科、工交科、投资科、城建科、商贸科、社会科负责人。负责执行市发改委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有关决定及日常工作。
二、平时的预防准备工作
根据“平震结合”的原则,作好预防工作,提高城市抗震防灾能力。
1、在编制宏观各项规划的同时做好与《银川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衔接工作。
2、在审核、审批工程项目时,提高防震意识,特别是对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关系社会稳定,以及易产生次生灾害的重大工程,要充分考虑其抗震能力,提高防震设计、施工标准,并严格验收程序。
3、对在建、已建工程,凡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且又关系重大的建筑物,由抗震主管部门提出,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加固方案,按计划实施完成后,地震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加固资金主要通过企事业单位自筹,地方财政补贴,以及申请国家、自治区补助解决。
对拒不履行加固义务的单位,运用舆论、行政、经济等综合手段进行惩戒。
4、做好日常市场价格监测、检查工作,会同商务部门,建立和完善我市市场异常波动监测预警系统,定期开展市场信息采集工作,及时掌握市场总需求、总供给(现有库房、当地生产能力、外地可采购能力)和销售、价格变化情况。
三、临震应急准备
临震应急准备是在临震预报发布后的紧急情况下启动。
1、明确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开设地点。在未作另外通知情况下,地点设在人民广场。
2、宣传普及地震、防震、自救、抢险、救灾、救护、疏散等知识。
3、加大价格监测、检查力度,对可能引起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向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自治区物价局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汇报,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的行为坚决予以严惩。
4、会同商务、粮食、民政等部门作好商品储备、调剂、征购、紧急调运等工作。
5、实行全员、全时值班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协调开展。
四、震后的抢险救灾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抢险救灾工作开始。
1、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组长及办公室在最短的时间内同银川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保持联系并报告情况。
2、市发改委全体工作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向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迅集集结。
3、根据委领导小组布置,迅速投入抗震救灾工作中,抢救任务。
4、会同市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做好抗震救灾物资和粮、油、食品、水、日用必需品等的发放工作,维护社会秩序。
2014年8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