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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1/2015-00010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5-05-05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5-05
名 称:关于银川市兴庆区徕龙公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银川市兴庆区徕龙公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银川市兴庆区经济发展局:

    你局“关于报审银川市兴庆区徕龙公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函”(银兴经发【201568号)收悉。根据我委“关于银川市兴庆区徕龙公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银发改发【2015131号批复意见,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实施银川市兴庆区徕龙公园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银川市南环高速公路以南,唐徕渠以东,国道109线以西,永二干沟以北760亩区域内。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规划总面积760亩,其中水域面积190亩,绿化景观建设570亩,各项工程的建设规模如下:

(一)、土方工程

    场地平整316667㎡,清渣转运46182m3,塑造假山(含甲方土方转运)381597m3,回填土转运分层碾压40万㎡。

(二)、绿化种植工程

整理绿化用地面积380002㎡,主要栽植种类有乔木、灌木、常青树、草坪等。

(三)、节水灌溉工程

节水灌溉总面积380002㎡。

(四)、景观工程

铺设广场991㎡,花岗岩园路15683㎡,沥青路面13800㎡,面包砖路面7540㎡,,铺设花岗岩道牙14865米,汀步230米,管理用房624㎡,生态厕所81㎡,停车场3756㎡,廊架及花架100,木栈道2200㎡,亲水平台600㎡,观景台4座,雕塑及护栏166个,景观石88块,游乐场安全胶垫578㎡,驳岸石工程15300吨,箱涵(桥)4座,休憩石凳桌椅22对。

(五)、给排水工程

     包括安装570亩绿化喷灌工程、生活供水管网、13座深井泵房、给排水管道及配套工程。

(六)、电力工程

包括项目供配电系统、户外广播系统及室外亮化工程。安装路灯858个,扬声器61个,安装630KVA变压器及配电设施一套。

(七)、附属设施工程:配套健身器材。

    (八)、原则同意本项目的环境保护、节能、施工组织设计。  

四、总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概算14018.0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12940.38万元、其它费用613.52万元、预备费406.62万元、拆迁安置补偿费57.51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2000万元,其余为争取自治区资金和兴庆区政府自筹

五、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请你单位在建设中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

    请按批复要求尽快组织实施。

 

附件:1.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2.审定总投资概算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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