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640100-101/2015-00050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5-12-01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12-01
名 称:关于悦海新天地购物广场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关于悦海新天地购物广场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宁夏悦海国际投资建设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悦海新天地购物广场地下停车场收费许可申请》(宁悦国投建集字[2015]15号)收悉。参照银川地区地下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经研究,现就悦海新天地购物广场地下停车场向社会开放1288个停车泊位,停车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停车场收费标准:

1、向社会开放中小型车辆2小时以内每1小时2/辆,2小时以后每小时加收1元,以此类推,昼夜停放最高收费15/辆,计时免15分钟。

2、必须按规划要求留够向业主开放的停车泊位,收费标准应事先公示,并征得广大业主的同意后,方可收费。

二、你公司要加强对车辆的看护管理,保障车辆停放安全,收费前须到银川市物价局办理《服务价格登记备案证》坚持“两证一牌”制度,使用合法票据,在收费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本批复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2015年12月1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