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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1/2016-05104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6-11-03
责任部门:物价监管处价格收费科 发布日期:2016-11-03
名 称:关于宁夏文物考古研究所承天寺塔(西塔)调整门票价格收费标准的批复

关于宁夏文物考古研究所承天寺塔(西塔)调整门票价格收费标准的批复

宁夏文物考古研究所: 

  你所《关于申请调整承天寺塔(西塔)门票价格的报告》(宁文考字[2016]9号)文件收悉。近年来,承天寺塔(西塔)不断加大投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经研究,现就宁夏文物考古研究所承天寺塔(西塔)门票价格调整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调整承天寺塔(西塔)门票价格由每人每张5元调整为10元。 

  对持老年证、残疾人、现役军人、军队离退休人员凭相关证件免票;1.2米以下儿童免票;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凭学生证购学生票(半价)。 

  二、望你所加强收费管理,在售票处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标准,不得擅自提高门票价格,接受旅游、价格等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本批复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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