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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1/2016-0003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6-08-23
责任部门:发改委社会发展处社会事业科 发布日期:2016-08-23
名 称:关于西夏王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1、2号陵旅游道路建设方案的批复

关于西夏王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1、2号陵旅游道路建设方案的批复

银川西夏陵区管理处: 

  你处《关于重新报审西夏王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1、2号陵旅游线路项目建设方案的请示》(银西发[2016]68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处实施考古遗址公园1、2号陵旅游道路及服务管理用房工程。 

     二、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准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提高建设标准。 

     三、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新建电瓶车道路全长5242米,新建管理用房及给排水、供电、采暖打井等,具体如下: 

  (一)道路工程建设标准 

  道路等级:景区支路电瓶车道 

  设计时速:8公里/小时 

  路面等级:透水混凝土路面。抗震设防烈度: 

  防滑标准(表面构造深度):0.5mm-0.9mm 

  停车视距5米 

  道路起点为3号陵转盘路口自东西向转南北走向现状混凝土路口,终点为现状1号陵墓入口处,路面宽度5.5米,道路等级为厂内次干道(电瓶车道),道路总长5242米。 

  (二)服务管理用房工程: 

  1、同意在1号陵东南角停靠点新建服务管理用房一处,建筑面积260平方米。服务管理用房内设陈列室、办公室、监控室、值班室、设备室、卫生间等。其建筑结构为地下一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高度为4.55米,抗震设防烈度8度,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框架抗震等级二级,建筑物安全等级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防水等级为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基础形式采用柱下现浇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 

  服务管理用房屋面采用平屋面,外墙采用喷涂丙烯酸涂料;内墙面为喷涂乳胶漆,其卫生间瓷砖贴至到顶;室内地面采用地瓷砖;顶棚采用石膏板;门为保温防盗门;窗为塑钢中空玻璃窗。 

  2、给排水:原则同意该项目室外给水设计方案。给水水源采用地下取水构筑物形式,在管理用房外打井一口,井深126米,井壁管采用铸铁管,法兰连接,管道埋深1.5米。排水:生活污水排入用地东侧化粪池经处理后排入渗井。设室外消火井1座。 

  3、供电:原则同意该项目供电设计方案。供电电源由引自距1号陵景区东南方向的银巴路口银西防护林1号变压器市政电网引入电源供给。供电线路全长约2公里。 

  4、采暖:原则同意该项目采暖设计方案。采暖热源由位于项目区庭院内安装小型锅炉供给。散热器采用钢铝复合散热器。 

  三、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35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1255万元,其它费用56万元,预备费42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补助资金800万元、其余由市财政拨付。 

  四、该项目建设必须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并按照批准的规模、内容组织实施。请接此批复后,加强工程管理,从严控制投资,确保工程质量与进度,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五、银川市发改委原《关于西夏王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 

  1、2号陵旅游道路建设方案的批复》(银发改发〔2016〕643号)文件作废。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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