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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1/2016-0004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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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16-09-29 |
责任部门: | 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处城建科 | 发布日期: | 2016-09-29 |
名 称: | 关于兴庆区掌政中心村(A、B区)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办理兴庆区掌政中心村(A、B区)建设项目予以立项的函》(银兴政函发[2016]168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6年9月19日 第112期),同意你单位开展兴庆区掌政中心村(A、B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位于兴庆区掌政镇赵家湖路以南,将军街以西,檀溪路以北,典农街以东,凤冠路南北两侧。项目总用地面积114221.6㎡(约171.33亩。此用地面积含B区预留广场用地面积6975.4㎡,约10.46亩),总建筑面积217205.47㎡,地上建筑面积174181.47㎡(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50430.47㎡,商业建筑面积21801㎡,配套服务用房1950㎡),地下建筑面积43024㎡,规划安置拆迁户1560户。
三、资金来源:项目资金来源为土地增减挂钩建设区项目土地挂牌出让资金、兴庆区政府自筹及争取国家补贴资金。
四、请商市规划局、国土局等相关部门按要求办理规划、土地等项目前期手续。
五、请按批复要求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委托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