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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1/2016-00047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6-10-08
责任部门:发改委产业发展处农经科 发布日期:2016-10-08
名 称:关于同意贺兰山东麓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暨银川市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

关于同意贺兰山东麓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暨银川市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

市农牧局: 

      你局《关于申请贺兰山东麓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暨银川市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立项的函》(银农发〔2016〕259号)文件收悉。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要求,经我委审核,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一、项目名称: 

      贺兰山东麓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暨银川市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二、项目拟建设地点: 

      银川市滨河新区秦月路北宁夏川能化工有限公司西侧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年限 

  建设宁夏贺兰山东麓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银川市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实验室、动物防疫物资储备库。项目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800平方米。包括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DHI检测中心、畜牧实验室、办公区和教学实验室、物资储备库、辅助建筑、动物留置室及室外工程等。 

     四、要求: 

  请你局接此批复后,尽快前往市审批服务局、国土局、规划局、环保局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建设需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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