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640100-101/2016-00061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6-12-02
责任部门: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处城建科 发布日期:2016-12-02
名 称:关于银川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银川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银川市城市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请银川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立项的请示》(银城管发[2016]250号)收悉,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6年10月12日 第126期)精神,同意你局就银川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二、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永宁县闽宁产业园区。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年处理150万吨建筑垃圾资源一体化工厂,总占地面积269.3亩。建筑基底面积622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5042平方米。其中:辅助生产区5546平方米,垃圾贮存区17562平方米,楼式沥青砼分离分类108平方米,各类生产车间28974平方米,合用堆场12852平方米。 

  四、项目资金来源:该项目采用PPP模式建设 

  五、请按要求办理项目规划、土地等前期手续。 

  六、请按批复要求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委托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报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