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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1/2017-47123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7-01-23
责任部门:银川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科 发布日期:2017-01-23
名 称:关于同意银川智能制造科技创新共享平台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

关于同意银川智能制造科技创新共享平台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

银川市科学技术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开展银川智能制造科技创新共享平台项目前期工作的请示》银科发【2017】10号文件收悉,经我委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自治区创新大会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为降低我市装备制造业领域科技创新成本,弥补我市科技创新平台短板,同意你单位实施银川智能制造科技创新共享平台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拟选址位于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TMT育成中心,由市规划管理局按照银川市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市情批复选定。 

  三、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建内容包括CAE虚拟工业设计中心、共享智能加工中心、共享实验室(检测中心)、专家工作室及配套设施。总占地面积约20亩。总建筑面积约为19000平方米。其中,CAE虚拟工业设计中心约10000平方米,共享智能加工中心约3000平方米,共享实验室(检测中心)约6000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按银川市科学技术局上报项目文本,参照国家现行建设规范审核后审定。资金来源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银川市财政局、银川市科学技术局商议后报请市政府审定。 

  五、请按批复要求尽快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按规范程序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规划、国土、环保、财政等相关部门报送办理前期各项审批手续。 

  此批复文件不作为项目施工等招投标依据。 

    

 

                                    2017年1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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