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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1/2017-51130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7-05-23
责任部门:银川市发改委价格监管处 发布日期:2017-05-23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物价局关于开展社会停车场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物价局关于开展社会停车场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区价格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银川市物价局关于开展社会停车场收费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银川市物价局关于开展社会停车场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银川市物价局

                            2017年523

    

  附件

    

  银川市物价局关于开展社会停车场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近年来,停车收费投诉一直呈上升趋势,投诉量居于我市12358价格投诉之首,成为收费争议的重灾区。20171-5月,我市共受理价格投诉3055件。其中,停车收费投诉1272件,占总量的41.6%。停车场乱收费问题,已成为扰乱我市文明建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亟待着力整治的社会热点问题。

  银川市物价局针对投诉集中问题,依法对25家停车场做出行政处罚,收缴罚款8.88万元。为了进一步规范停车场收费行为,对乱收费行为进行有效监管,现决定在全市开展停车场收费专项整治工作。  

  一、整治目的

  加强对停车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强化行业自律行为和诚信建设,制定相关监管方法措施,规范停车场服务收费行为,坚决遏制停车场乱收费现象,营造良好停车秩序,树立文明城市形象。

  二、组织领导

  全市停车场收费专项整治工作由银川市物价局统一安排,银川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负责实施。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组长:

  银川市发改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

  银川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    

  银川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副局长    升、张云飞

  银川市兴庆区价检所所长  乔惠林

  银川市金凤区价检所所长  

  银川市西夏区价检所所长  彭凯波

  三、整治范围

  凡在我市取得经营资质并在经营收费社会停车场

  四、整治方式

  1、整治实行辖区管理,各司其职。银川市价检局统一部署协调,不定期督查指导。

  2、525在银川市政府礼堂召开全市停车场收费整治大参会单位:三区价格主管部门、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区公安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停车场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停车场产权单位、新闻媒体。

  3各区525日起在全市进一步开展规范停车场收费行专项整治工作。

  4、整治时间暂不封顶。

  、整治内容

  (一)非法经营收费:没有收费资质、经营许可,套用发票,摆地摊乱收费。

  (二)扩大范围收费: 停车场在没有取得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自行延迟收费时间,扩大停车收费区域。如道牙边设立的停车场,晚十点到早八点是免费停放,有的停车场夜间也在收,有的超规定的泊位数收费。

  (三)超标准收费:超政府定价标准收费。

  (四)“低标高结”收费:电子计费器不按照公示的价格计费。

  (五)抬杆收费不顾及是否停车占用了车位,抬杆就收费。如出租车送人到医院就走,收费2元,到停车场没有找到车位,掉头出来被收费; 

  (六)议价收费:不执行明码标价标准,随口要价,讨价还价

  (七)收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停车场并强行收费。如交通集散地等区域,由周边单位及社会闲散人员自行设置停车场,不具备合法资质,对停放车辆强制收费。

  六、整治措施

  (一)银川市社会停车场统一佩戴收费员证

  收费员起着身份识别、信息记载、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作用。

  1)广泛畅明举报渠道,确保价格维权更快捷。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全国四级联网系统的作用,投诉可拨打12358价格投诉电话、也可通过国家发改委微信公众号:gjfgwxwb和国家发改委微信二维码,适时上传文件,包括图片、音频、视频等证据更快捷更方便。  

  2)保障服务收费亮证经营、明码标价。收费员证设置停车场二维识别码,连接经营资质信息。利于甄别权属,准确查阅停车场经营信息。公示收费标准,保障服务收费明码标价。

  收费员证由物价局、公安局统一监制,自行制作。收费员无证上岗,消费者有权拒绝交费。

  (二)建立健全停车场价格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

  1)建立停车场价格诚信考评制度。加强道德建设,增强自律意识。积极鼓励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树立打造银川市文明服务窗口。 

  2)建立经营者“红黑”名单制。把价格诚信数据库与社会信用数据库相衔接,使把经营者的价格诚信信息同其他社会信用信息联系起来,形成一个整体,拓展价格信用信息的受众面,从而使守信者获得竞争上的比较优势,使失信者受到相应的处罚和约束。

  3)价格失信经营者实行退出惩戒制。物价局、公安局联合实行价格诚信积分考评制度,满分6分。经营者两年内诚信考评累计扣满6分的,责令退出行业经营。扣分标准:价格行政警告一次扣1分;当场处罚一次扣2分;一般处罚一次扣3分。价格行政处罚累计2次的,黄牌公告;累计3次的,停业整顿;诚信考评累计扣满6分的,经营者退出行业经营,两年内不得入行经营。同时,停车场免费提供泊位3个月。    

  本惩戒制度与上行规定有矛盾的,执行上行规定。

 (三)进一步建立完善停车场微信服务平台

  征集停车场即时通讯工具(微信),联合公安交警支队三区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建立停车场业态微信群: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掌握服务收费动态;及时调解价费争议;实施价格诚信考评;通报表彰受惩情况等。

  七、整治要求

  (一)规范停车场收费行为,是民生关注热点,是建设“两宜两化”城市,擦亮文明城市名片的基本要求。各区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价格执法力度。在坚持批评教育为主的前提下,重点立案查处,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恶意乱收费行为,主动出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从重处罚,绝不姑息迁就。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震慑违法经营者,杜绝屡查屡犯、屡禁不止,营造诚实守信的经营氛围。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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